美劇《波士頓法律》(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7年11月13日訊】最近無聊,找出《波士頓法律》看了幾集。
話說我看美劇不多,大多數時間不是看《24小時》、《權力的遊戲》,就是看《老友記》或者《好漢兩個半》,律師劇與醫務劇看的不多,甚至被稱為神劇的《迷失》到現在都沒看過。
這部劇剛開始的時候並不覺得如何,直到看到第一季快到末尾的一集,真心覺得美國人拍電視劇的洗腦功夫確實厲害。
本集說的是兩個案子。一個是重病的老律師想通過冷凍身體求得在未來重生的機會;一個是學校校長在他的寄宿學校裡通過技術手段屏蔽某個他不喜歡的、宣揚狹隘觀念的電視臺。
論說作為一個在外人看來極端自由化與個人主義的國家,一個人要冷凍自己的身體,這完全是個人權利對吧?
但法官還是判決此事不可行,辯論過程就不複述了,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
而校長這個案子幾乎沒有懸念,當然會輸掉,否則這就不是美國了。可如果您看了雙方辯論的理由,也會覺得校長並非毫無道理。
對於大多數學有所成的來說,這種程度的思辨其實算不上很有深度,但對於我這樣的人來說,確實觸發了很多思考。
比如說冷凍自己的案子,到底什麼是死亡的定義?這種情況下按照通常腦部、心臟停止生理性活動的定義,這就是死了嘛。這算是自殺麼?
如果這算是自殺,國家是否有責任在自己可控的範圍內不允許他自殺?換句話說,我們對自己的身體以及生命的處分權到底邊界在哪裡?
進而想到,如果在精神狀態正常的情況下,我們對自己的身體並無完全的處置權,基於自由意志組成的社會根基會不會被動搖?
再說這個校長的案子。
按照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這是個毫無疑問會輸的案子。但未成年人的教育,實際上也是一種有偏重的灌輸,這種灌輸到底與校長所為有什麼不同?
如果我們不想讓未成年人過早接觸諸如情色製品的話,那麼,這種比較極端的電視節目與情色、暴力的製品有什麼不同?為什麼一個可以禁止,而另一個就不行?
很多時候,這些問題在目前是有明確答案的,但這些答案也在不停接受挑戰,並沒有一個終極的答案。
而不斷思考答案這個行為本身,可能就是終極答案。
不斷提出問題讓人思考,可能就是這些優質美劇的價值,從中培養出一代又一代公民,來不停推動自己社會的價值觀迭代更新。
這個應該也是美國核心競爭力的一部分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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