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細微之處培養兒子良好的生活習慣。(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在美國哈佛大學的圖書館裡有一本珍貴的藏書——《卡爾•威特的教育》,這本書於1818年寫成,作者卡爾•威特是一位清貧的牧師,他記述了弱智兒子在14歲以前的成長過程及自己的教育心得和方法。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博士賽德茲說:「把一個低智兒童培養成了聞名全德意志的奇才,這是證明《卡爾•威特的教育》一書神奇和偉大的最好例子。」
作者在第八章「千萬不要小看他」,講訴了教育兒子時始終言行一致、賞罰分明,以及如何培養兒子的自信心和獨立能力。
對待兒子,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
作者認為很多父母在教育孩子時,對孩子的「禁律」經常出爾反爾,反覆無常、不能始終如一。父母對自己的言行都那麼草率、不認真,又怎麼去教育孩子認真呢?而他對待兒子一直是始終如一、是非分明,一切都要認真,因為這樣會對孩子產生良好的影響。
在兒子2歲時,他就開始從細微之處培養兒子良好的生活習慣,即使在餐桌上也會嚴格教育兒子。比如盛入盤子中的食物一定要吃光,這樣能夠培養兒子節儉的意識;如果兒子想吃水果或者點心,也必須在吃完飯菜之後才可以吃,他不會對兒子有絲毫通融。他和妻子同時對兒子的正確行為反複訓練和教育,所以兒子自然而然的把遵守規則當作了自己的本分。
他希望兒子在生活成長過程中能夠有「分寸」,做到誠實、守信、準時,這些都是作為人應該具有的優秀品質。父母的言行一致、賞罰分明,會對孩子產生積極的效果。如果要求孩子不要說謊,父母就不要採取欺騙、嚇唬的手段;如果事先和孩子約定好了規則,父母就要認真對待。有一次散步中,他看到鄰居太太因為女兒的裙子髒了就大聲責罵女兒,女兒被罵哭了之後,鄰居太太又馬上給女兒一塊點心。小女孩被弄的糊里糊塗,她不知道為甚麼母親會責罵她,更不知道挨了罵為甚麼又得到了點心。其實母親這樣的做法,對孩子的成長相當有害。
作者對兒子的獎與罰都不是太頻繁,對兒子的獎賞不只是在物質上,而是讓兒子體會到奮鬥與創造後的真正喜悅。他時常告訴兒子,品學兼優是為了自己的成長,而做家務是每個家庭成員必須履行的職責。他在懲罰兒子時,一定要讓兒子心服口服,否則懲罰就失去了教育的作用。
他曾經對兒子說:「你必須早上按時起床,否則我會認為你是放棄你的早餐,你要為你的行為負責。」有一次兒子起來晚了,來到餐桌前發現早餐已經被收走了,兒子看著他,他就說:「真遺憾!我也很想把牛奶和麵包留在你的位置上,但我們以前有過約定,我不能隨意破壞它。這只能怪你自己。」其實早餐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讓兒子知道以前的約定必須遵守。
自己的事自己解決
作者認為孩子雖然弱小,但仍然有勇氣進行各種嘗試、學習各種方法,使自己適應、融入這個世界。他付出全部的愛去幫助兒子嘗試和學習不懂的東西,在兒子幼小的心靈中建立起自信心。
兒子2歲時就主動幫助母親收拾桌子,有時客人看到兒子拿起一個盤子的時候總會說:「卡爾,小心,不要把盤子打碎了。」在這時作者總會對好心的客人說:「沒關係,卡爾會把它們收拾好的。」
當兒子嘗試自己穿衣服的時候,經常把衣服穿反。他和妻子從來沒有嘲笑和責罵過兒子,而是耐心的教他。他還鼓勵兒子自己收拾房間,即使兒子的「動作」很糟糕,他也會誇獎兒子一番。
當孩子犯錯誤,或做一件事沒有成功時,父母不應該用語言和行動證明孩子的失敗。父母應該清楚做一件事失敗了,只能說明孩子缺乏經驗和技巧,不能證明孩子本身無能或者不願意做,所以父母要有責任、有耐心的去教導孩子。
作為父母應該培養孩子敢於犯錯誤,敢於改正錯誤,只有這樣的鼓勵才能培養出孩子的自信心和獨立能力。他盡力鼓勵兒子去做力所能及的事,遇到問題時,總是讓兒子盡力想辦法自己解決。讓兒子學會計畫自己的時間,完成學習任務,發揮兒子的興趣愛好、天賦才能,這樣才能達到真正的自我完善。(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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