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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懂英語 周立波可能被判無罪(圖)

 2018-03-27 09:5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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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懂英語周立波可能被判無罪
周立波及其妻子(圖片來源:You tube 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8年3月27日訊】3月23日,中國脫口秀演員周立波涉嫌持槍涉毒案在紐約州長島舉行審前聽證會。經過一年多的辯護和交涉,周立波案或迎來反轉,當事人可能輕判或無罪。

據陸媒報導,在1個多月前的第六次庭審中,周立波的辯護律師曾向法庭提出動議,質疑警方攔截和搜查其私人汽車的行為沒有合法理由,存在執法瑕疵。據瞭解,美國有嚴格的證據法,若警方收集證據的程序出現問題,該證據將作為非法證據被排除。

據相關律師介紹,「如果周立波的車輛沒有違反任何交通法規或車輛本身無可疑之處,警方不得將其攔下。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警方在車內搜到槍支毒品等,也不得作為證據。這意味著,檢方對周立波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等罪名可能因為證據失效而被撤銷,周立波可能會被減輕定罪,或面臨無罪。」

2017年1月19日凌晨,在美國長島萊亭頓,警方將涉嫌開車「蛇行」的周立波攔截搜查,並從他的車上搜出手槍、裝滿子彈的彈匣,以及兩小包裝疑為毒品的透明顆粒。

周立波的主要辯護律師斯卡林曾被紐約時報選為紐約大都會地區100大超級律師,他詢問此案的執法警察利特瑞羅(Anthony Litterello)道:「你知道交通執法手冊寫著,駕駛手持的手機必須要貼著或靠近耳朵,警察才可以攔檢嗎?」利特瑞羅表示不知有此規定,斯卡林緊接著指出,當時警察沒法證明周立波在用電話,就把被告攔下,警方記錄卻還說周在講電話,斯卡林隨後向法官提交了從電信服務商處獲得的周立波手機通話記錄。

周立波聲明:未同意讓警察搜查。另據《新京報》報導,對於警官說法,周立波提交的書面證詞顯示,自己並未在開車時使用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而且,我在駕駛限速內行駛並遵循相應的交通法規。」

關於搜車的合法性,利特瑞羅警官稱,由於周立波不懂英語,車內的乘客唐爽充當翻譯,在唐爽的幫助下,警方查驗了周立波的駕駛證件。隨後的搜查行動,均在唐爽的翻譯下,在周立波點頭同意後進行。

對此,周立波的書面證詞中聲明,「我是中國公民,我講普通話。我不講並且不懂英語」,「被攔下後,我從來沒有同意過讓警察搜查我的車或車上的任何箱包。」

參與旁聽的劉龍珠律師介紹,按當地法律,警方收集證據程序出現問題,則所獲得證據不能作為呈堂證供。如果周立波提出的動議被採納,則其罪名將因證據失效而撤銷,周立波或面臨無罪。

責任編輯: 傅美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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