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吸菸遭老師處罰 示意圖(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8年7月5日訊】日前,洛陽市民郭先生向媒體記者反映,他13歲的兒子小寶(化名)在洛陽市西工區芳林路一家「新起點培訓學校」上午托班。6月23日下午,兒子和幾名學生在午托班有抽煙的行為,被生活老師發現並處罰。
該老師的處罰方式是逼迫學生喝煙灰、煙絲泡成的「煙茶」,導致兩名學生被送醫院救治,確診為「尼古丁中毒」。
據陸媒報導,小寶今年13歲,在洛陽市九都路一所中學讀書。因郭先生平時忙碌,小寶就在學校附近的新起點培訓學校上午托班,「孩子一星期回家一次,平時都在午托班生活」。
6月23日下午,郭先生接到家裡的電話「孩子被送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了」,郭先生連夜往家趕。6月24日上午,郭先生見到正在住院的兒子。「醫生告訴我,孩子是尼古丁中毒。」郭先生拿出了一份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
記者注意到,「診斷證明」顯示,診斷意見為「尼古丁中毒」,處理意見為「住院治療」,結尾有醫師簽名,並蓋有「洛陽市中心醫院」診斷專用章。
郭先生說,6月23日中午,小寶和兩名學生在午托班樓上有抽煙行為,被其他同學報告生活老師。生活老師讓三名學生面對牆壁站立,老師讓三名學生把剛買回來的兩包煙抽完,而抽不完的,「生活老師找來水杯將沒抽完的煙(伴著煙灰),用涼水泡在水杯裡,讓孩子自己喝」。
下午,三個學生回學校上課,小寶和其中一個孩子臉色、嘴唇發紫,被老師發現後撥打了急救電話,隨後,兩名學生被送往洛陽市中心醫院救治。
郭先生的說法得到了小寶的班主任的證實。據小寶就讀中學的班主任杜老師介紹,事情發生在午托班,其中兩名發生尼古丁中毒的男生是他們班的學生,「一名學生情況並不嚴重,住院觀察一兩天後就出院了,而小寶的情況比較嚴重,住院時間比較長」。
事發後,經郭先生多次反映,最終在西工區教體局相關負責人牽頭下與培訓學校達成協議,新起點培訓學校賠償郭先生家1.5萬元以及醫藥費約800元。
針對此事,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律師杜鵬認為,小寶等三名學生抽煙的行為固然不對,但作為培訓學校的老師採用逼迫孩子喝「煙茶」的方式處罰,是對孩子的變相體罰,已經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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