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官宋某,號稱「東鄉太歲」。他垂涎於鄰家童子的美麗,便千方百計引誘成姦。這事被孩子的父親察覺,便逼迫孩子自盡了。這件事很隱秘,無人知曉。
一天晚上,宋某夢見被拉到冥府,據說是那孩子告他了。宋某分辯道:「我本出於憐愛,沒有加害的意思。你的死是你父親所致,實在出乎我的預料。」孩子說:「你不引誘我,我又怎會被淫呢?我不被淫,又怎會招致死亡呢?追究禍首,不是你又是誰?」
宋某又辯解:「引誘是由我而起,可順從的是你呀。回眸一笑,投懷送抱的是誰呢?本來就不是我強迫的,按理是難以歸咎於我的。」
陰官怒叱道:「幼子無知,才陷入你的圈套。就像釣魚充作佳饌,怎能反而怪罪於魚呢?」於是拍案大怒,宋某驚醒過來,似乎逃過了懲罰。
後來,此地長官因受賄而被罷職,宋某也被牽連進去,禍患不可料。他自知報應就要到了,便把夢遍告親朋好友。等到判完,卻僅被判了四年徒刑。他以為夢不足為憑,內心又鬆懈下來。等到他服了三年刑,被釋放歸鄉,那鄰家老翁,因為怨恨他污辱兒子,已趁他妻子一個人在家時,用重金作誘餌,讓她做出了對丈夫不忠的事。宋某怕人閑言碎語,竟慚愧地自縊而死。
宋某以為前次的災禍倖免了。沒想到那是留待以後報應,以示所作所為,必有報應!真是: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那是逃不脫的!
(據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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