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中國國情」是一塊遮羞布(HECTOR RETAMAL/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5月3日訊】中國有句老話說得好:一床錦被遮盡羞。中共「為了」中國人民制定的任何荒謬絕倫的法律、制度,都可以用一句「唯一適合中國國情」來遮羞。
「唯一適合中國國情」的中國的勞動者權益,可以說就是勞動者沒有權益。
眾所周知,中國的法律是由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而中國的那些人民代表卻是由官員代表和企業家代表構成;試問,這些官員代表和企業家代表所制定的「法律」怎麼可能真正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當然,中共為了營造一個虛假的執政合法性的國際形象,中國的「人民代表」必須要制定一套「唯一適合中國國情」的勞動法,中國的這套勞動法至少在表面上看來比「吃人的帝國主義國家」好一萬倍。但是,我們千萬不要忘了,中國的勞動法是由企業家們制定的,就像馬雲這樣能厚顏無恥地聲稱「能做996是巨大的福氣」一樣,中國的這些身為企業家的「人民代表」又怎麼可能真正地從維護勞動者利益出發來制定勞動法?中國的勞動法裡面留有廣大身為企業家的「人民代表」為其自己預留的BUG。
中國企業家「人民代表「為唯一適合中國國情」的勞動法預留的BUG,只有中國勞動者在遭遇不公正對待時才能發現,其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其一,勞動法沒有能夠行之有效地保護那些勇於投訴企業的員工的條款,員工投訴企業就意味著失業。在這樣的「勞動法」之下,勞動者的權益怎麼得到保障?中國的化工廠頻繁爆炸,那些枉死的化工廠的員工也知道工作的危險性,但是在「唯一適合中國國情」的勞動法的「保護下」,為了保住飯碗,化工廠的員工只能放棄對企業的投訴,冒死工作;
其二,勞動者得不到勞動報酬而向勞動保障部門求助時,其受理的門檻就是要勞動合同。中國的小企業誰會和勞動者簽勞動合同?即便企業在註冊時簽了幾份勞動合同、繳了幾份養老保險金,那也都是和親戚簽的勞動合同、為親戚繳的養老保險金,中國的小微企業員工基本上沒有企業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當這些員工得不到勞動報酬時,勞動保障部門不會受理這些員工的投訴,勞動者可以說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其三,當勞動者得不到勞動報酬、勞動保障部門不受理勞動者投訴的情況下,勞動者還不能去堵企業的門、不能去政府門前講理;否則,輕則拘留,重則判刑。
回顧一下中國的「人民代表」的奇葩提案,「唯一適合中國國情」的勞動法會是怎麼一回事!
嗟乎,「唯一適合中國國情」的勞動法不如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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