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局標誌(圖片來源:wikimedia/CC)
【看中國2019年5月12日訊】中國大媽12年前閃婚嫁加拿大男子,一直想方設法移民到加國與丈夫共同生活,但她的移民申請卻屢屢被拒,至今都沒有獲得加國永久居民身份。移民法官拒絕大媽移民申請的理由是:結婚目的很有可能是想獲得加拿大身份,婚姻真實性存疑。
今年56歲的大媽陳女士和70歲的丈夫相識於2007年底,倆人經人介紹認識後彼此都很喜歡對方。剛開始時倆人靠網路聯繫溝通,後來感情逐漸升溫,決定見面。2008年1月17日,二人在中國首次見面約會,倆人一見鍾情,很快陷入黃昏戀,見面4天後就閃電式結婚了。
婚後不久,丈夫回到加拿大。2008年4月,他為新婚妻子提出移民申請,想盡快擔保妻子來加國團聚。但夫妻倆等呀等,直到一年後才收到移民局的壞消息:陳女士的移民申請被拒!她的丈夫趕緊向移民部提出上訴申請。2年後的2011年再次收到壞消息,他們的上訴申請被駁回,移民局的理由是二人閃婚太快,婚姻真實性存疑。陳女士的加國公民丈夫作為上訴人,沒有足夠的理由來證明自己和妻子的婚姻是真實的。
倆人結婚後,陳女士總想擺脫和丈夫異地分居的生活狀況,幾經努力移民申請都被拒絕的陳女士不甘心,並在2013年9月再度提交了移民申請,但她的申請在4個月後被移民局拒絕。2014年初丈夫再度向移民上訴部門提出了上訴,但在同年8月時撤回了上訴申請。看來陳女士的移民申請遇到了大麻煩,她和加籍丈夫結婚後,卻不能移民到加拿大和丈夫共同生活。
屢次申請移民加國的陳女士屢戰屢敗。一轉眼到了2015年,陳女士通過美國入境加拿大來到丈夫身邊一起生活,她稱丈夫身體病了需要做手術,自己作為妻子就應該陪在身邊照顧,所以決定來到加拿大。
2016年7月,已在加國生活的陳女士再次提交了配偶擔保的移民申請,2017年12月夫妻倆人接受了移民官的面談,面談時間持續了近2個小時,還有律師和翻譯陪同出席。面談期間,移民官分別詢問了陳女士與丈夫很多共同生活的細節,包括對方的日常生活習慣,起居細節、二人的家庭背景等等。通過這次談話移民官發現,陳女士和丈夫在六個問題上有不同答案。
第一:移民官問陳女士有孫子孫女幾個,陳女士說有3名孫兒女,而她的丈夫則說妻子有4名孫子孫女;
第二:移民官問兩人上次外出吃飯的時間,夫妻倆人的回答在日期和就餐地點都大相庭徑。
第三:移民官詢問陳女士在中國的受教育程度時,陳女士說是7年,但她的丈夫回答是9年。
另外移民官還問了二人到移民局面試的前一天晚餐吃的是什麼,面試當天早晨幾點起床,二人的首次性關係時間地點等問題,倆人的回答都不一樣。
結合這些面談分析,移民官認為二人的答案不同,婚姻真實性可疑。陳女士結婚目的極可能只是為了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陳女士再次被告之移民申請被拒。
陳女士得知結果後解釋說,移民官只是根據他們的題目來進行夫妻關係推測,沒有全面瞭解他們夫妻的其他信息,比如說丈夫將自己列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和加國房東提供的證詞都可以證明婚姻的真實性。
但這兩個證據移民法官並不接受,法官認為加國丈夫將她列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有多個理由,至於房東提供的證詞也不能完全證實他們的婚姻關係。移民官的拒絕理由可能不是完美的,但從整個事件來看,移民官的決定是合理的。因此陳女士的移民申請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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