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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原董事長袁仁國被雙開後 又一高管被逮捕(圖)

 2019-05-25 20:4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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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原董事長袁仁國被雙開後又一高管被逮捕
貴州茅台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聶永被逮捕。(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5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繼茅台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被「雙開」之後,又一高管被移送司法處理。貴州銅仁市檢察院官方微信通報稱,因涉嫌受賄罪,貴州茅台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茅台電商」)前董事長、法人代表聶永,於5月24日被正式逮捕。

2018年11月19日,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宣布消息,撤銷聶永貴州茅台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職務,並稱公司內部存在「違紀違規違法」問題。

茅台電商成立於2014年,註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是茅台集團唯一的官方電商運營商。聶永於2016年5月起出任董事。

在聶永被正式逮捕的前兩天,即5月22日,貴州茅台酒集團前黨委副書記、前董事長袁仁國被雙開。

袁仁國被指搞政治攀附,大搞權權、權錢、權色、錢色交易;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審查。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等。

2018年5月6日晚11點多,茅台集團半夜開會宣布重大人事決定,袁仁國被免去茅台集團董事長職位。一年後的2019年5月初,袁仁國被免去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省政協委員等職務。

據大陸《財經》援引當地消息人士的話說,袁仁國涉及的「問題多了去了」。

報導稱,袁仁國此次被查處與貴州前副省長王曉光和貴州前省委副書記王三運的落馬不無關係。「袁仁國走的就是官場路線,給官員上供,也養官員,‘養’就是幫官員行賄使其高升。」

茅台集團近年已經有多位高管涉案落馬,早前,茅台集團曾有三名與袁仁國搭班管理層的原高層因受賄罪被處罰。

2016年3月,已退休的貴州茅台前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副廳級)被查;2014年11月,時任茅台集團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的房國興落馬;2007年4月,時任貴州茅台總經理的喬洪被帶走,隨後被「雙規」。

其中譚定華被指利用職務便利,2006年至2015年先後為十多家公司成為茅台集團的茅台酒經銷商、供應商等提供幫助,收受財物3,460多萬元以及200克金條一根。

房國興和喬洪都被指受賄上千萬元,其中喬洪還有折合人民幣820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房國興2016年1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喬洪於2010年1月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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