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9年7月9日訊】今年5月,寧夏回族自治區女廳官陳淑惠受賄案有了結果,經公開宣判,陳淑惠獲刑10年。近日,她的貪腐案細節被曝光,每逢節假日就成了陳淑惠斂財的「黃金期」。
據《檢察日報》報導,2008年12月,陳淑惠任銀川市興慶區區長時,在工作中結識了寧夏某集團公司董事長鄭某。手握大權的她立刻把鄭某納入了自己的關係網。
2009年11月,陳淑惠調任靈武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期間,看中了鄭某公司正在開發的銀川市金鳳區某小區一套230平方米的房子,鄭某為她支付了51萬餘元人民幣尾款及辦理購房手續,並將房屋登記在她妹妹名下。
而鄭某得到的好處是:鄭某的集團公司打開了承建靈武市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設項目的方便之門。
銀川某建築公司項目經理劉某,從2009年至2012年利用中國新年、中秋等傳統節假日,先後10次送給陳淑惠共計160萬元人民幣現金。而陳淑惠在銀川市興慶區、靈武市的多個工程建設及工程款支付方面多次為劉某提供幫助。
2009年,陳淑惠在工作中結識了靈武市某集團公司董事長馬某。2010年新年前,馬某以拜年為由送陳淑惠5萬元人民幣。2010年至2012年每逢節假日,馬某先後5次送給陳淑惠現金70萬元人民幣;他還在靈武市政府陳淑惠的辦公室裡送她英鎊2萬元和人民幣20萬元。
陳淑惠則在申請國家科技支撐項目、羊絨產業園項目等方面,幫助馬某的集團公司陸續獲得財政資金補貼合計2億元。
報導說,與陳淑惠拉關係的老闆們,基本都盯上了各種傳統節假日。因此,這時間點成了她大搞錢權交易的「黃金期」。她收受的錢款既有人民幣,也有美元、英鎊;受賄財物從現金到銀行卡,五花八門。
2010年到2012年的中國新年,寧夏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先後三次送給陳淑惠30萬元、40萬元、30萬元現金的人民幣。而陳淑惠給余某公司承攬工程款撥付方面一路「開綠燈」。
今年5月9日,陳淑惠被指先後非法收賄共計人民幣546萬餘元、英鎊2萬元、美元3萬元,她被判刑10年。她在任銀川市興慶區委副書記、區長,靈武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等職期間,在工程款撥付、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利。
值得注意的是,陳淑惠在靈武的老搭檔、自治區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原副主任李建軍已於2018年5月落馬,並於2019年3月29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與陳淑惠一樣,其罪名包括「工程款撥付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 據瞭解,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李建軍曾任靈武市代理市長、市長。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李建軍任靈武市委書記。而在此時接棒靈武市長一職的正是陳淑惠,此後二人搭檔了兩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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