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自六月十三日起,於十七處機車易超速路段加強取締。(交大提供)
文/林家宇
北市警察局自六月十三日起,選定十七處機車易超速、肇事路段加強執法,累積逾一個月已取締九八三○件,為去年同期、同路段近兩倍。
六月十三日起取締 比去年同期增1倍
交通大隊統計,二○一九年一至六月,A1類(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事故有四十六件,死亡四十六人,受傷一萬三五五九人;機車交通事故則造成機車騎士廿三人死亡、一萬○二七八人受傷,其中,十八至廿五歲騎士死亡七人、受傷三五二○人,占整體機車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約卅四%。
北市機車超速違規前5名路段。(自由時報/林中宇製表)
7月至10月機車事故高峰期 加強執法
交通局則指出,七月至十月期間為機車事故高峰期,因此選定十七處易超速路段,利用雷射測速槍、雷達移動式測速設備及手機型雷達測速設備,自六月十三日起至十月底加強執法。
路段分別為:環河北路一、二段;堤外便道(忠孝橋至華江橋);基隆路三段;市民大道(林森北路至金山北路);市民大道林森北路口;市民大道六段;市民大道八段向陽路口;羅斯福路三、五段;大度路三段;木柵路五段;仰德大道三段二二一巷;塔悠路;潭美街;民權大橋;竹子湖路。
截至十九日,機車超速取締共有九八三○件,去年同期、同路段則為五一四六件,大增四六八四件。交大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超速可處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若超速逾六十公里,處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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