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涉貪被判刑12年。
【看中國2020年1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1月3日,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以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300萬人民幣(同下)。李寧和張磊被指貪污數額為3410萬餘元。
據陸媒報導,吉林省松原市中級法院1月3日對李寧公開作出上述宣判。同案張磊以貪污罪被判5年零8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法院認為,李寧同張磊利用李寧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科研經費,數額巨大,李寧、張磊的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
經查,李寧在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間,負責管理多項國家重大專項課題經費時,同中國農業大學研究員張磊採取侵吞、虛開發票等手段,貪污經費共計3756萬餘元,其中貪污課題組其他成員負責的課題經費2092萬餘元。
上述款項均被李寧、張磊轉入李寧個人控制的賬戶並用於投資多家公司。經核減後,李寧、張磊實際貪污數額為3410萬餘元。
在庭審中,李寧對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辯解,稱截留的經費是為了繼續進行科研活動。張磊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現年57歲的李寧曾是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曾擔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寧課題組負責人,還擔任過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負責人。另外他在學術上曾獲得多項榮譽,是多項研究的領軍人物,2007年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成為當時最年輕的院士。
張磊是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特聘副研究員、科技部多項課題負責人。
2014年6月20日,李寧被吉林省松原市長嶺縣檢察院以配合調查之由帶走,因其涉嫌將承擔的一個轉基因項目的經費轉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涉及資金達千萬元。2014年10月,李寧被逮捕。自2015年8月開庭之後,吉林松原中級法院一直未就此案進行宣判。李寧的律師及家屬,多次申請取保候審,均被拒絕。
近十多年來,中國學術腐敗漸趨普遍,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它是繼政治腐敗和經濟腐敗之後的另一個大規模、深層次的社會腐敗。陸媒曾曝光大陸總額超過3萬億元的教育經費和科研經費成黑洞,六成科研經費被挪動、私分。中共科協一項調查曾顯示,大陸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曾推算,全國科研經費中6,000億用於開會、出差等。中共審計署2013年公布的審計報告顯示,科技部預算執行中不合規問題金額超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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