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右)、常委羅冠聰(中)以及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左)20日發表調查,指中聯辦在香港大舉購入物業,正擴張政治勢力。(圖片來源:梁頌偉/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4月21日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常委羅冠聰以及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星期一(4月20日)發表《中聯辦十八區私竇大起底》研究報告,揭露中聯辦在香港持有至少757個物業,遍佈港九新界,價值近34億港元;當中兩成是在2015年雨傘運動後購入,反映中聯辦正擴張其政治勢力,調查披露的只是冰山一角。眾志並質疑這些物業存在逃稅漏洞,呼籲除了獨立調查警暴之外,也應調查「反送中運動」始作俑者之一的中聯辦如何介入香港管治事務。
香港眾志透過查冊方式,整合中聯辦在香港所擁有物業的資料、分布及擴張趨勢。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2月28日,中聯辦持有757個物業單位,當中住宅物業佔722伙,當中主要分佈在港島一帶。但2014年佔領運動(雨傘運動)後大舉拓展版圖,增購137個住宅單位,並開始由港島延伸至九龍及新界。
編制如「影子政府」 傘運後擴大勢力
若然以「一單位一人」作為保守估計,以中聯辦持有的住宅數量估算中聯辦人數,中聯辦至少有722人在港,九龍及新界新購單位主要集中地區工作部附近。但由於這些物業中不少是兩房或以上單位,若以「一房一員工」假設計算,則編制可達1,363人。香港眾志形容,相對於容納3,200名員工的政府總部大樓,中聯辦編制的規模與小型「影子政府」相若。
黃之鋒說,中聯辦物業遍佈沙田第一城、九龍灣德福花園及中西區泓都等,其餘是辦公室、商鋪及車位等,「總有一間在附近」。他表示,中聯辦對香港的干預程度與持有物業的數字趨勢有關連。例如傘運後的2015年,中聯辦購入了相當多的物業,反映他們正擴張其政治勢力。他又說,甚至連跑馬地郵局亦屬中聯辦物業,要「交租給中聯辦」。
借公司購入物業租予民建聯及統戰機構
眾志調查又發現,中聯辦不單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身份購買物業,亦曾使用「新民置業有限公司」(NEWM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的名義置業。「新民置業」早於1972年成立,主權移交前就曾為新華社香港分社購入物業,包括1973年購入新華社香港分社舊址跑馬地皇后大道東387號。現時,「新民置業」登記的辦事處地址為中聯辦直接持有的物業皇后大道西411號樂怡軒6B。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上任前,公司登記股東為中聯辦行政財務部副部長李文澤及行政財務部處長梁雄。
部份中聯辦單位分租給親中政黨、社團或組織作辦事處之用。如在2012至2019年,連續7年租借予民建聯作南區支部辦事處;同時租借物業給中國高等院校香港校友會聯合會、新界社團聯會社會服務基金和「京港學術中心」,這些組織參與包括選舉、遊行動員、助選和統戰等政治活動,直接證明中聯辦介入香港內部事務。而中聯辦的商鋪物業則每月收租20萬。
存免稅後圖利漏洞 港府變相鼓勵擴編
眾志指,政府過去五年豁免中聯辦和相聯公司(新民置業)的印花稅共1.24億元,但政府批出稅務豁免無附帶條件,亦未顯示有監察機制,令有關單位存有逃稅後圖利的漏洞,變相鼓勵中聯辦在港購買物業,擴展編制和資產。
黃之鋒說:「港府扔絕透露整個中聯辦的人事編制,甚至立法會議員去作書面質詢時,都拒絕透露相關資訊,但我想如果有757個物業,在一個不需要交稅、避稅、走稅的情況下能夠作一個員工宿舍,其實這件事對香港人影響非常之深。」
羅冠聰就質疑中聯辦並無公開購置物業用途,質疑會否用以炒賣圖利,「住宅單位用途是甚麼?會否有炒賣圖利的可能?如果不是炒賣圖利,那當中是給員工或其他人住呢?這些全都在黑幕之中。」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說,報告調查的中聯辦購入物業數量,比政府於立法會財政預算案會議披露的多,但相信也只是冰山一角,而購入物業的部門不止中聯辦。「中央人民政府在港駐港機構有三個,一個是解放軍駐港部隊,一個是外交部特派公署,第三是中聯辦,看到其實中國那麼大政府,不同的『線路』其實那麼多年都是不斷在香港用不同名目發展勢力,今天我覺得報告指的七百多個(物業)只是冰山一角,涉及的部門一定不止中聯辦。」
香港眾志強調,發佈今次調查是為「拋磚引玉」,認為中聯辦是勢力強大的組織,有必要讓香港人關注背後擁有的資源及人手編制。由於中聯辦不但是反送中運動的始作俑者之一,亦是香港管治問題的根源之一。香港人現時提倡「獨立調查委員會」,除了徹查黑警濫暴外,亦應涵蓋中聯辦在是次事件角色,以及中聯辦如何介入香港管治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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