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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台灣女孩」凌友詩 至今仍未繳50萬罰款(圖)

 2020-04-29 14:5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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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友詩
57歲卻自稱「台灣女孩」凌友詩,還以高八度語調對中國歌功頌德。(圖片來源:百度)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2020年4月29日讯】中國人大常委會宣布,將於5月22日在北京召開13屆全國人大3次會議;政協全國委員會也建議全國政協13屆3次會議於5月21日召開。有臺媒報導稱,去年3月在北京全國政協會議上,57歲卻自稱「臺灣女孩」的凌友詩,以高八度語調對中國政府歌功頌德的,之後被中華民國內政部以違反兩岸條例罰款50萬元(新台幣),但至今未繳罰款

去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發布一份新聞稿稱,中國政協官方網站信息顯示,凌友詩是以人民團體「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代表身份,擔任第13屆中國全國政協委員,並在3月發表支持中國的演說,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的事證明確。

根據兩岸關係條例規定,中華民國公民不得擔任經陸委會公告禁止的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其成員,違者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但據《自由時報》報導稱,凌友詩雖有臺灣戶籍,但是去年3月中國兩會召開後,並未再入境臺灣,至今尚未繳50萬元的罰單。

報導稱,去年中華民國政府針對2名台籍政協開罰,且都罰50萬元,除了凌友詩,還有另一名移居香港的中國政協委員,但他行事低調,甚少在媒體曝光。

據瞭解,凌友詩去年盛讚「一中」的言論引發不小爭議,臺灣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曾指出,凌友詩出境已超過兩年,內政部已請移民署協助查閱凌女是否有中國戶籍或護照。

若有即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臺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將取消其臺灣戶籍」。

陳宗彥強調,凌友詩在中國擔任政協委員,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卅三條第二項規定,內政部將與陸委會釐清責任歸屬,進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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