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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天冤獄 香港青年要眾籌打官司討回公道(圖)

 2020-06-03 21: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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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荔枝角收押所。
Jimmy因無法保釋,被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就此開始了漫漫72天被囚的日子。(圖片來源:ATR50/Wikipeida/CC BY 4.0)

【看中國2020年6月3日訊】去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香港警察假扮速遞員送包裹去一抗爭青年媽媽的住所,致使他要坐72天「冤獄」。

化名Jimmy的90後近日接受《蘋果日報》訪問,他表示去年11月在示威期間被捕,上庭後獲批保釋候審,但就要守宵禁令,每天到警署報到,以及不能再去事發地去。11月尾,一名速遞員送一件美國寄來的包裹去他媽媽的住所。媽媽不知是警方圈套。怎知簽收後,速遞員表露警察身份,以「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將她逮捕。警方表示,包裹內有3支丫叉、540粒鋼珠,以及橡筋。同日,Jimmy去警署報到,警方以同一罪名將他拘捕。

Jimmy向《蘋果日報》表示,他被帶到機場警署,拘留48小時後才獲安排上庭。因為他問心無愧,所以,樂觀地以為裁判官會還他清白。但檢控方以他「在保釋期間犯事」為理由,阻止他保釋,獲法官接納。Jimmy被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就此開始了漫漫72天的冤獄日子。

Jimmy的案件有諸多疑點,但最具決定性的是Jimmy根本沒有信用卡,又如何上網購物?而且他在警署見到的包裹和媽媽簽收的外觀、尺寸都不同。

Jimmy在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其後又向高等法院聲請保釋,但都以失敗告終。他表示,收押期間生活的無力感好重,心情很差,每次都期待可以獲得保釋,但結果心情從天堂又跌到地獄。在高等法院的法庭上,Jimmy因為無法和親人共度新年而感到絕望,在場的媽媽和女友也一起痛哭。怎知今年2月8日,在沒有任何交代之下,警方忽然撤控,經過72天的折磨,Jimmy重獲自由。

據《蘋果日報》報導,Jimmy收押期間的生活條件十分惡劣,他體驗了「5種蟑螂到處爬,馬桶長期倒灌和與屎同眠的日子。」Jimmy說,第一個月還可以接受,在第二個月當聽到有其他抗爭者被判刑時,他心理壓力巨增。他說,這樣拖下去不知何時才能結束,就算清白,也想認罪,至少可以早些出去,和女友、家人團聚。

雖然法庭最後下令律政司向Jimmy賠償17.8萬港幣,但事件令他患上焦慮症,心靈的創傷和失去的自由,不是金錢可以彌補的。根據香港法例,受害人可通過民事向政府進行索償,但過程時間長,程序複雜,而且還要一筆不小的開銷來負擔官司。儘管如此,Jimmy還是表示會眾籌打官司,誓向政府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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