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母親(中)要求疑犯陳同佳緊快赴台自首,她願意擔當促成事件的中間人。(圖片來源:天燈/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10月23日訊】10月23日這天,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滿一週年,也是死者潘曉穎母親要求他赴台灣投案的最後限期。潘媽媽重申,若陳未能在這天赴台,就不會為他求情。她又願意擔當促成事件的中間人,並已獲台方接觸,力促港警盡快聯絡她。
不過,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管浩鳴牧師稱陳同佳因簽證問題無法於限期前赴台。港府保安局則繼續將責任推卸給台方,重複「司法協助」安排不可行。
潘媽媽:台方已接觸 正等港警聯絡
去年今日,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的港人陳同佳步出赤柱監獄時,曾在傳媒前公開承諾會赴台灣自首。但一年過去,陳同佳依舊赴台無期,住在港警提供的安全屋。過去一段時間,痛失愛女的潘媽媽多次公開呼籲陳同佳自首,並將10月23日午夜定為最後限期。
綜合《蘋果日報》、商業電台等報導,23日這天,潘媽媽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她願意擔當中間人協助台港雙方促成此事,台灣方面已經有人接觸她,她現在只是在等待香港警方聯絡她,雙方誠意地坐下來商討刑偵移交資料及投案安排,呼籲港警盡快接觸她。
「陳同佳出獄差不多一年,我都未能替女兒討回公道,我感到非常難過,現在也難以評估陳同佳是否真的有赴台機會。我一定要為女兒討回公道,永遠都不會放棄,因為我答應過女兒一定要做到」,潘媽媽說。
她又重申,若陳同佳限期前不自首,便不再為他求情。她又說,今天「要去探望一個最思念一生最愛嘅人,想靜靜地陪伴着她,向她交待一切,與她一起平安地渡過今天」。
潘媽媽在前一天也向傳媒發佈錄音,表示了解到陳同佳投案共有三個步驟:一、香港警方要將陳同佳口供與證據交予台方,進行警務合作;二、陳同佳須填妥入台簽證申請表格,連同相片、護照等文件親自前往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簽證;三、登上赴台交通及航班。她呼籲港台雙方能盡快會談,結束隔空對話僵局。
管浩鳴:陳同佳限期前未能成行
不過,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23日回應傳媒時表示,陳同佳無法於今日午夜前動身赴台,原因是暫沒法取得入台簽證,「潘媽媽最近表示願意為他求情,當然是非常好的事情。大家所見,現在問題不是同佳不願回台灣,是暫時未有辦法取得簽證,因此未能在今天起行⋯⋯同佳對此也十分無奈,也盼望潘媽媽能明白和理解。」
管浩鳴也未能承諾陳同佳何時才會赴台,僅稱律師團隊仍在努力和有關部門協商,亦曾經約七次致電台方單一窗口,希望能盡快解決回台自首入境安排,下星期有進一步消息會再通知傳媒。
保安局繼續卸責台方 議員促雙方討論細節
港府方面,保安局23日下午發表聲明,繼續老調重彈,稱解決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權力只在台方手中」;只要陳同佳原則上獲准入台,台方可經警務聯絡渠道通知港方,雙方警務單位可展開行程安排的研究。保安局又稱,自動投案和司法協助是兩件獨立事情,司法協助從來不是接受投案的先決條件,香港有關司法協助的條例不適用於台灣,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例;台方以司法協助作投案前設完全不合理、不可行。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23日早上在電台節目表示,特區政府與台灣當局在大氣電波互相指責對事件並無幫助,認為雙方要坐下來商討,包括司法互助的層次、技術問題及細節,包括是否要求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上飛機、有關法庭證據如何交予台方等。
他又說,如台方的要求是強人所難,橫蠻無理,特區政府大可公開對方的要求;但如果特區政府能做到台方的要求卻不去做,便對不起死者潘曉穎及潘媽媽。
星期四(22日),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回應陳同佳案時強調,台方希望彰顯司法正義,早日還被害者及家屬公道的決心與立場明確,絕無使用其他議題交換之考量。他批評港府過去一年多來毫無作為,令嫌疑犯逍遙法外,「裝睡的人實在叫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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