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因參與去年反送中期間包圍警總的示威而被判囚10個月,今日周庭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李天正/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12月9日訊】日前,香港眾志前成員書長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因參與去年6月21日包圍警總的示威活動,被控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三人早前認罪,林朗彥被判入獄7個月,黃之鋒13.5個月,周庭則被判囚10個月。今日(9日)周庭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
據《立場新聞》報導,周庭通過律師表示,對申請保釋被拒感到很遺憾和失望,並指她現時仍未能完全適應監獄生活,身體狀態欠佳。周庭亦呼籲公眾繼續關注其他在囚人抗爭者。據報黃之鋒和林朗彥,亦已就刑期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申請。
今日散庭後,多名軍裝警員在高院囚車出入口位置戒備,有警員攜帶各色警告旗幟,包括警告違反港版國安法的紫旗。警方還在現場不停播放有關限聚令廣播,要求在場人士勿聚集,還要求在場採訪的記者佩戴記者證。
去年6月21日,正值反送中運動期間,大批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當日出現在示威現場的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分別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但當日媒體報導證實包圍警總行動實是各界民眾自發行為,黃之鋒到場呼籲示威者撤退,遭現場人士喝倒采;甚至連親共報章也嘲笑黃當日「被激進示威者唾棄」,遑論是現場「領袖」。惟裁判官王詩麗認定三人有預謀及積極參與示威、致道路阻塞及帶有潛在風險等而重判三人。
有網友留言指,没有良知的人,無論身處什麼崗位,即使是法官或執法的警察,身在特首,都只會為禍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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