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王宗堯等人涉嫌去年7.1闖入香港立法會,被起訴「暴動罪」。王離場時與在場支持市民擁抱,親建制派大波Man到場挑機,被在場市民轟走,並護送王離開。(圖片來源:李晴/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12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晴採訪報道)涉嫌去年7.1闖入香港立法會,藝人王宗堯、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人被起訴「暴動罪」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控方12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王、劉離場時與在場支持市民擁抱,親建制派大波Man到場挑機,被在場市民轟走,並護送王離開。案件3月26日再審,惟王面臨大筆訴訟費,市民獲悉後近日就紛紛大力「懲罰」他。
大波Man踩場被轟
市民舊年常聚街頭,今年則因疫情和國安法,難得一見。18日,王宗堯、劉穎匡等人就7.1闖入立法會案在西九裁判法院聆訊,獲得不少熱心市民到場支持,有市民手製心型牌到場打氣。兩人出入法庭時,都有同市民打招呼並上前擁抱。庭審後,王接受在場記者採訪時,大波Man再次到場贈興。
對於大波Man到場,王宗堯直言:「好開心,大波Man都來撐場,不過就擔心他中武漢肺炎,希望他身體健康,雖然他們無腦又很煩,但是做為香港的一分子,都希望他能身體健康。」他說,萬一大波Man有事,可能會散播到社區,因今次的傳播鏈和病毒株都十分之厲害。
面臨訴訟費的經濟問題
今次庭審的所有案件都押後至明年3月26日再訊。控方擬將6宗案件合併處理,惟法官高勁修建議控方再考慮如何分拆案件,以盡快完成審訊。
王宗堯透露,他同另一名記者同一案件,但就對有時將很多案件集合一起審,有時又要分拆表示不解,「我覺得本身事件比較有獨立性,大家都有自己的控罪,但整件事綜合起來用一個『暴動』對大家來說,是一個很不公平的控罪。」
他透露,保釋條件維持不變。原本將按金擺在律師樓處,時下拖後,也要準備好錢。他表示,自己經歷過有體會,面對訴訟費,「我自己是比較幸運的一個,令大家知道這件事。但其他被告也可能經歷同樣的經濟困難,對於一些無理的控告或法律審訊時,面對龐大的律師訴訟費,他們未必會得到適當的支持。」他呼籲大家,能關注其他手足面臨訴訟費的經濟問題,並給予同樣的工作機會。
提到敏感詞「眾籌」,王宗堯即刻搖頭否定,「不會」,他說「我們香港人有手有腳,自己做事都沒問題。我一知道有好多朋友撐我,同時又收到好溫暖的信息的時候,自己的心已經定了下來。」
感謝異鄉港人寫歌相助
日前有身在異鄉的香港人KOL在節目中透露,自己做了一首歌,想請王宗堯唱,所得會支持王宗堯打官司。他在《港燦會館》節目中表示,希望王宗堯能夠聽到他的節目,並獲悉此事。
《看中國》記者採訪時問及王宗堯,他直言,國安法前開始,每日都有看身在德國的齊阿哥的影片節目。他對齊阿哥身在異鄉仍關注香港時事並發聲撐香港表示感動。他亦對此資訊表示興趣,直言散庭後會同朋友傾談此事。
提及早前《看中國》訪問風水師吳佩孚師傅,有提及王宗堯官司恐成國安處打擊目標。他回應,風水預測「會做參考」但始終相信謀事在人。「我覺得有很多事掌握在自己手上,如果力量夠的話,每一個人都能互相幫助,可以成就很大的奇蹟出來。命運亦可逆轉。」
遭到大力懲罰感窩心
當王宗堯在社交媒網站PO出需要遭「懲罰」,給予工作機會去面臨法律訴訟消息一經傳出,他就開始忙得不停手,有餐廳請他做「一日店長」有媒體請他做「王探黃」,亦有黃店請他簽名賣T恤。
王宗堯當「一日店長」(圖片來源:市民提供給看中國)
遭到好多朋友的懲罰,他直言「感謝」,雖然簽名簽到手軟,他卻笑言「不辛苦」。「在嘗試以自己的身分做一些事情。當然自己也需要幫助自己,我相信,起碼我可以在自己身上做一些事情的話,就要盡力做」他說,身為公眾人物,都要運用自己的影響力和幫大家發聲的機會盡力去做。
提及李偲嫣猝死事件,王宗堯直言「所以,我好擔心大波Man,他整日走來走去,有很多不知所謂的朋友,我都好擔心他。因為這個病很毒,未必確診才死人,有時未確診就已經死了。」
上庭後翌日,王宗堯再次現身銅鑼灣大渣哥,前藝人譚小環夫婦請他做「一日店長」,引發200多人排隊等候見男神並大力懲罰他。
背景補充
1978年出生的王宗堯從小在富裕的家庭環境下長大,父親為成功商人。中四後往英國留學,曾入讀倫敦帝國學院修讀改變物料相關科目,次年轉往倫敦大學學院修讀經濟統計學。畢業後回港,曾在父親的公司任職電腦部專員,半年後到台灣,投靠一個跟製作公司、經理人公司相熟的親戚。之後,從此他與演藝界結下不解之緣。成為一個型男和有良知的藝人,被粉絲稱為「男神」。
案件補充
12月18日西九裁判法院審訊的12名被告涉及6宗案件,依次為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21歲)、學生羅樂生(20歲)、運輸工人何俊諺(22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4歲)、「佔旺畫家」潘浩超(32歲)、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30歲)、藝人王宗堯(41歲)、地盤工人沈鏡樂(24歲)、社運人士劉頴匡(26歲)、吳智勇(25歲)及范俊文(28歲)。
各被告均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及暴動罪,潘浩超另被控非法集結及刑事損毁。潘及畢慧芬因涉其他案件仍須還押,法官批准潘於明年1月5日到區域法院處理保釋申請,其餘被告續准保釋。(案件編號:DCCC606-610、106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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