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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岳閒話】立法的本意(圖)

 2021-03-16 03:2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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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輔警 許艷
中共官員在開會過程中睡覺。(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3月15日訊】近日江蘇省灌雲縣一位叫許艷的女輔警,因犯敲詐勒索罪,被一審判處13年,並沒收違法所得370萬元,罰款500萬元。​​許艷女士性敲詐被判重刑一案,在全國引起了社會輿論重大的關注,民眾對判決結果也產生了一些分歧。

立法的本意

許艷案件判決書在網上一經公布,引起輿論一片嘩然。其中官媒新華社開了第一炮認為,也應追究9位涉案官員的責任。還有更多的人認為,對女輔警判決過重,理由是:畢竟女輔警年輕貌美,且付出了墮胎流產的代價,所以,索取的370萬元應是合理報酬,9人平均不過每人也只是40餘萬元。我認為,一個國家的立法本意應該是維護公平正義,是推進社會的健康發展。

那麼,從該案看,所謂的9名受害者,皆為握有一定權力的國家公職人員,其中大多數是該女輔警的直接上司。那麼作為國家的公職人員,不知用何種手段與一位涉世未深且未有正式編製的女輔警發生性關係,這裡面難道沒有權力的因素嗎?一個國家的幹部隊伍道德敗壞,這種行為是對國家、對社會最為嚴重的傷害,是國家的嚴重隱患。

從該案的判決來看,一個女性如果和你的上司或者其他公職人員發生了性關係,無論你是墮胎還是流產,都不能向對方以公布真相的方式提出金錢的補償要求,否則你就犯了敲詐勒索罪,會被判處13年的重刑,並罰款500萬,讓你一輩子不能翻身。

這也就明白無誤地告訴全中國公職人員婚外性權力是得到國家法律隱私權保護的,一個國家的立法原意然道是這樣的嗎?

另外,特別耐人尋味的是,判決該案的法院也系國家公職人員的範疇,所以這樣的判決並不令人意外。

所以,該案的判決應是:9名國家公職人員最低必須受到開除公職的處罰,以純潔幹部隊伍;應該承認該女輔警370萬元中的部分合法收入;取消500萬元罰款,並判緩刑一年,估計該判決應是全國90%人民的心聲。

建議由最高法院直接審理此案,並在全國34個省市自治區隨機抽出390人組成大陪審團審理該案。這樣才能體現人民的意志。

政治與法律

我試圖從政治與法律關係方面探究其原因:許艷女士剛入職年僅20歲,與成年人18歲標準僅過兩年,應屬人生的懵懂時期,與一位社會經驗豐富、官至所長的成年男性發生性關係,到底是誰勾引誰?誰加害誰?誰腐蝕誰?

20歲的女輔警許艷,從這次與所長的體驗中,發現了一個生財之道,也讓她得出了一條重要經驗:不管是誰,只要貪戀我的美色,就必須讓他們付出相應的代價。

這9個與她發生性關係的公職人員,卻都以為自己得到了一個免費的午餐,還以為人家愛上了他。這迫使許艷女士採取了一些手段,讓對方由免費的午餐變成了有償服務。

從整個過程來看,整件事的罪魁禍首應該是第一位與她發生性關係的那位所長。許艷女士從20歲走入歧途,引路人就是這位所長,判重刑的應該是這位所長。可是在判決書中,這位所長卻成了受害人,許艷女士卻成了加害方,所長大人僅僅只是調職,而許艷女士卻被判13年重刑!

如此判決的邏輯何在?

換個角度來理解,這9位公職人員,都是國家幹部,都是「社會精英」,還可能都是共產黨員。從政治上定義,都是共產主義接班人,應該是白璧無瑕,完美無缺的人。許艷女士用資產階級的糖衣炮彈的桃色攻勢,淪陷和瓦解了幹部隊伍。從這意義來講,判13年,罰款500萬,對她是太客氣了。

所以說,政治是魔術,法律是工具,立場不同,結果迥異。​​​​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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