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薯原產地是墨西哥,臺灣的紅薯,是17世紀時由荷蘭人從中國福建引種去的。(圖片來源:Adobe stock)
蕃薯在中國不同地區的華人中,有不同的叫法。紐約華人管它叫蕃薯,這個「蕃」字,是「藩」字的簡化字,中國古人把外國稱為藩,就表明了蕃薯的原產地不是中國。北京人把它叫白薯,北京人吃的「烤白薯」是山東人傳去的。臺灣有人把它叫做紅薯,也有人把它叫做蕃薯或者地瓜的,山東人和東北人把蕃薯叫地瓜,四川人、貴州人、陝西人、湖北人把它叫做紅苕等等。現在人們已經把紅薯作為一種健康食品,在紐約,一個烤紅薯和一磅鮮嫩的地瓜秧葉,市場銷售價格甚至高於白麵食品價格。可是,這種薯類糧食作物,引進中國和推廣種植,是有一段非凡的過程。本文就講講蕃薯是怎樣傳入中國的,它對中國人口的發展、人民的生存和國家的強盛,起到了怎樣的作用。
我在2016年,發表過農作物和花卉的原產地和怎樣傳播的文章。文中談到蕃薯原產地是墨西哥。在殖民時期,16世紀哥倫布將蕃薯從墨西哥帶回西班牙種植。後來由西班牙水手,把它傳播到了非洲和菲律賓。臺灣的紅薯,是17世紀時由荷蘭人從中國福建引種去的。
蕃薯能夠在中國大陸各地種植,歸功於最初的傳人,他的名字叫陳振龍。他是明朝福建人,生於1543年,卒於1619年。他原本是一個秀才,因為科考屢試不第,放棄了求功名,改為出海經商。他在乘船去呂宋(今菲律賓)經商時,當時那裡正處於西班牙殖民者統治時期。他發現當地人種植的紅薯,是一種既耐旱又高產的農作物,而且紅薯生、熟皆可吃。他是一個善於學習又細心的人,他向當地農民學習了蕃薯的栽培種植技術,他想把這種農作物引種回家鄉。當時殖民者對這種農作物控制很嚴,不准出口。於是他便動腦筋智取,他把一根去掉葉子的鮮薯藤和蔴(注1)的纖維混在一起,編成一根粗麻繩,躲過了海關檢查,將鮮薯藤帶回了福建。他把這根薯藤切成數段,栽培到土壤中,成功培植出紅薯,取名朱薯。然後在福建家鄉教人種植。明朝萬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關中發生大旱災,糧食歉收,陳振龍向福建巡撫金學曾建議,推廣種植朱薯,他還獻出了種植方法。於是金學曾令人試種,4個月以後,朱薯豐收,試驗成功,經檢驗可食。隨後便在福建全省推廣種植。後來又在全國推廣種植,於是當時中國的糧食產量大幅增長。後人何則賢,在福建烏石山,修建了一座《先薯祠》,立石碑紀念陳振龍,尊稱他是「蕃薯之父」。何則賢生於1801年,卒於1852年,他是清朝藏書家。他修建的《先薯祠》遭毀後,後人又在原址建立了《先薯亭》。
在明朝末年,中國僅有1億人口。到清朝末年,人口為4億。二者比較,清朝人口比明朝人口增加3億。明朝末年國土面積300萬平方公里,清朝末年國土面積達1100萬平方公里,如果算上藩屬國,可達1316萬平方公里。清末國土面積是明末國土面積的3倍。大家知道中國幅員廣闊,哪個朝代都避免不了天災人禍,而且民以食為天,人是要吃飯的,糧食是人民生活的基本保證。因此,在此環境下,中國人口和國土幅員之所以能大幅增長,除了當時的統治者使用武力對外擴張等原因之外,蕃薯的推廣種植,使人民能吃飽飯起到了很大作用。
記得在1960年,正值中國經歷3年困難時期,國家實行糧食統購統銷,人民吃飯實行糧食定量。當時筆者的家父離職休養,住在北京香山南路的中科院北京研究所的植物園,他在那裡是義務勞動。在業餘,他和溥儀在荒山坡種植了一些蕃薯秧。到秋天收穫季節,他們把收穫的白薯,一部分送給了植物園食堂,一部分留給自己吃。我還騎自行車從北京城裡出發,到那裡駝回一口袋回家。就因為和溥儀在一起勞動等,這樣一些小事,到「文化大革命」期間,我父親被植物園的造反派從北京家中綁架回到植物園批鬥,誣蔑他是植物園「走資派」的高參,是封建皇帝的「保護傘」。(注2)
1965年我任大學教師時,帶領學生在北京遠郊區密雲縣山區,參加農村「四清」工作隊,與農民實行「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勞動。當時山區農民一日三餐,主食早晚是兩頓稀飯,是用高粱米或者玉米碴子熬的粥食,中午吃一頓乾的,吃的就是蒸白薯。那時北京山區農民把鮮白薯切成片,攤放在山坡處的石板上晒乾,用石碾或者石磨把它碾壓磨成白薯麵,攙上玉米麵,就可以蒸窩頭吃,只有逢年過節才能吃到白面饅頭。
最後順便說一說吃蕃薯的益處和注意事項。
益處是:1、它含有綠原酸,可養顏美容。2、它的膳食纖維含量較大,可幫助腸胃蠕動,容易排便,有健腸胃功效。3、它是低卡高纖維食物,有利通便排毒,可減肥。4、它含有A、C、E等多種維生素,含有胡蘿蔔素,可提高胰島素的敏感度,可提高血管彈性,可控制血糖,可預防癌症。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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