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青年女企業家稱遭區團委書記猥褻。(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1年4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一年前,湖南共青團系年輕官員楚挺征在一場官商界餐會上,涉嫌強姦女企業家。事發後,遭受害女在網上舉報,並將其告上法庭。一審楚挺征強姦罪名成立,被判3年有期徒刑。但雙方都不服,目前該案已二審,暫未宣判。
綜合媒體報導,2021年4月13日,在失去自由一年多後,33歲的前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原團委書記楚挺征,仍然在等待二審的裁決。楚挺征被控在2020年3月31日晚上的一個飯局中,試圖強姦與座的年輕海歸女企業家楊女士。同年4月8日,他被警方傳喚,自此失去人身自由。
1987年11月出生的楚挺征,湖南郴州人,畢業於武漢理工大學,擁有法學碩士學位。2018年5月,楚挺征任北湖區團委書記。
1992年出生的楊女士是商人,其父在礦業領域經商多年,楊女士本人此前在美國留學,並獲得學士及碩士學位。2017年回國,工作幾年後,她出任了家族新能源企業的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目前是北湖區政協委員。
2020年12月1日,郴州宜章縣法院一審判決:楚挺征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對於這次判決,雙方都不服。
該案目前陷入了僵局。楊女士強調,楚是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應加重處罰。而一審法院認為,楚對楊女士實施犯罪行為的地點是在「無人且未開燈的包廂內」,不符合「當眾」的條件,因此對加重處罰的意見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之後,楊女士沒有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其代理人表示:「此案事實清楚,判決是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的(楚挺征意圖對楊女士實施強姦行為)。」
楚挺征也不服上訴。2021年3月3日,此案二審由湖南省郴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楚挺征及其辯護人——他的父親,均為他作無罪辯護。
案發在2020年3月31日,應楚挺征之邀,楊女士參加了楚發起的聚餐,當日,她和她的同學鄧女士來到位於北湖區的帝都海鮮酒樓201包廂。飯局從7點開始,晚上9時半,她離開座位到包廂茶水間休息,楚挺征突然走了過來,一把將她拖到隔壁包廂,並被楚挺征直接按倒猥褻,還強行脫下褲子意圖施暴。當時她明確強烈拒絕對方,並奮力反抗、大聲呼救,一起聚餐的一名老闆聞聲曾過來查看,楚挺征說要他別管,那人便離開了。
楊女士的同學鄧女士過來後,楚挺征立即起身,假意打電話離開。事發後,她在朋友和同學的陪伴下痛哭了許久,精神和身體受到傷害。
楊女士隨即在網上舉報了楚挺征涉嫌強姦行為,舉報信中附上照片顯示,其大腿外側有多處抓傷痕跡;另一個截圖則是楚挺征不斷向她道歉:「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對不起!請給我機會賠罪。」他又作詩:「抱樸守拙難學來,歉意只怪醉一回。」但楊女士均無回他的訊息。
中共北湖區紀委於2020年4月7日通報稱,因楚挺征違規接受吃請,4月6日,北湖區委免去楚挺征中共黨內職務,並按程序免去其他職務;對其違紀行為,由中共北湖區紀委予以立案審查;對其涉嫌猥褻他人違法行為,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已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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