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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賄罪 中共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被逮捕(圖)

 2021-05-12 15:1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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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 
中共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劉寶華涉嫌受賄罪被逮捕。(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看中國2021年5月12日訊】5月1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微消息,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寶華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去年10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劉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寶華擔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一職不到三年半。在任時,其管理範圍包括電力司、核電司、市場監管司、電力安全監管司、派出能源監管機構、中國核電發展中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劉寶華出生於1963年8月,為河北寧晉人。1984年-1998年,在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力部等單位工作;2003年-2013年,任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主任。

2013年的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原國家能源局和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了新的國家能源局。機構改革後,劉寶華任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司長,為正司局長級。

2014年5月,劉寶華擔任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並於2017年8月升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

附:劉寶華簡歷

劉寶華,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河北寧晉人,1984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高級經濟師。

1984年1月至1998年7月,在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力部等單位工作(其間,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中央講師團(江西)黨委委員、團委書記;1990年至1995年,在北京師範大學、河北大學在職學習,獲得教育學碩士學位)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國家經貿委電力司經濟運營處處長、助理巡視員

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主任(其間,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在華北電力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機構改革待分配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司長(正司局長級)

2014年5月起任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其間: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挂職擔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中央黨校第63期廳局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17年8月起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責任編輯: 徐雲楓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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