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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搞財富「三次分配」?學者指換湯不換藥(圖)

 2021-08-25 14: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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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
近期中國大陸官方提及「三次分配」,當中鼓勵高收入人士捐贈的「第三次分配」受關注。台灣學者王信賢對此認為,第三次分配跟政府「第二次分配意思是一樣」。圖為習近平資料照。(圖片來源:Feng Li/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8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劉世民綜合報導)近期中國大陸官方提及「三次分配」,當中鼓勵高收入人士捐贈的「第三次分配」受關注。台灣學者王信賢昨天對此分析,企業與非政府組織(NGO)才是第三次分配要角,但是在官方打壓之下,已有喪失了靈活性等問題。

17日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於中央財經委員會的第10次會議中提到「共同富裕」時,提到「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並提及「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詳報導:習近平為何要「打土豪」?明居正揭黑幕

《金融時報》刊發評論認為北京此時再次強調「共同富裕」,與近一年整治科技巨頭有關。18日網路科技龍頭的騰訊就隨即於通過微信公眾號說,將投入500億元人民幣,執行「共同富裕專項計劃」。

「三次分配」的說法在大陸內部引起議論,《德國之聲》指,這概念是出自於1994年經濟學家嚴以寧出版的《股份制與現代市場經濟》一書:分配市場經濟收入有三次,第一次是由市場依照效率原則做分配;第二次則是由政府兼顧了效率跟公平,通過稅收、社保一收一支所做的再分配;至於第三次則是於道德力量作用之下,通過捐贈個人資源做的分配。

據《中央社》報導,專研大陸社會議題、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的所長王信賢接受採訪時指,第三次分配要角為私人企業跟NGO,然而習近平在上任後接連壓制的措施,讓這一些角色喪失了靈活性。

王信賢舉2016年北京政府通過的「慈善法」為例,指出「慈善法」第15條有要求不得從事或資助危害國安跟社會公共利益活動,不過相關定義詮釋權卻掌握於北京手中,使企業或者NGO從事公益工作「綁手綁腳」。

另外,王信賢還針對NGO來分析,2016年北京政府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辦法後,原本在大陸關注婦女、兒童教育等議題的許多境外NGO均紛紛撤離,剩下大多數是官方領導的「官辦非政府組織」(GONGO)。

王信賢強調,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是由NGO和企業來執行第三次分配,但仍然是在政府跟黨的管理下,即屬於官僚思維導向,令第三次分配「跟第二次分配意思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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