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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大連燃氣爆炸事故處理 看政治體制問題(圖)

 2021-09-14 23:2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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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普蘭店9.10住宅樓爆燃,8死5傷。
大連普蘭店9.10住宅樓爆燃,8死5傷。(圖片來源:網路圖片搜狐網)

【看中國2021年9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戈御詩綜合報導) 8死5傷的大連普蘭店9.10 燃氣爆炸事故,三天之後就已調查完畢。事故調查組和大連市委公布了處理決定。網上的評論說,地方官員玩忽職守、搞官僚形式主義造成草菅人命,這是中國政治體制的問題。

2021年9月10號晚上11:39,大連市普蘭區豐榮街道鑫和社區的某住戶家中,發生了燃氣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公布的調查結果是,大連坤馬燃氣公司說爆炸事故的責任方。大連的《半島晨報》9月13日報導:「大連坤馬燃氣公司無視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遼寧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大連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規定,在燃氣生產和作業過程中未履行相關安全生產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既然從國務院到遼寧省再到大連市,都有燃氣管理條例,那9.10燃氣爆炸事故為什麼還是發生了呢?從中共製定的各種法律和規定中,人們可以看到,法規的嚴格程度可以說是達到了到最嚴格的標準,然而實踐中的官場的玩忽職守、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讓這些規定不能夠被執行。網民的一句話說的很到位,新的《安全生產法》剛出臺不到一個月,「三管三必須」就已經被蔑視了。

《半島晨報》的報導說,大連坤馬燃氣公司的法人和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已經被普蘭店公安分局依法刑拘。直接責任的這口鍋已經甩給了大連坤馬燃氣公司。按照管理條例中的「三管三必須」——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調查組還判定,這次事故的政府責任人主要是大連市應急局而不是住建局,以及普蘭店區政府和區級監管部門。

人們紛紛質疑了,調查組是不是把問責對象弄錯了?燃氣不是歸住建管嗎?怎麼主要責任在應急這邊?也有的說,昨天去檢查了,住建局才是燃氣企業的行業的監管部門。實際上,別管法律怎麼修,大連市的這波操作很可能成為一個風向標,應急安全部門就是為事故處理揹黑鍋的,是平息輿論的替罪羊。按照三管三必須,主要應該處理的是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只是監管責任,可是大連市還是讓應急部門背鍋了,而且處理的基本都是副職,因為這種閑職本來就是中共設計用來丟車保帥的。

大連市處理了應急部門的三名官員,市應急局的一二把手都被免職;應急局和住建局各自的一名副局長被停職;被免職的還有普蘭店區的副區長。大連市委還責成普蘭店區委,處理區級監管單位的官員。

大連市的這些涉案官員僅僅是被免職,並沒有被刑拘,他們遭到的是黨紀的處罰。但是,事故發生了,百姓失去的是家庭,8條人的性命,這個又找誰去說呢?訴諸法律?網友們認為,處理的太輕了,應該抓起來判刑,不能光判企業老闆。但是按照瀆職罪,又能判他們多少年呢?

而且,他們遭到的這種免職的黨紀處罰,也很容易為他們的「復出」打下伏筆。被免職的官員能繼續享受同等待遇,相當於帶薪休假。過一年兩年,按照中共的規定,他們可能還會低調復職。遵循的是出事→問責→冷卻一段時間→悄然復出→被發現→輿論嘩然→解釋復出符合規定→不了了之的過程,而且這些官員復出的比例還很高,至少達到了30%。可以說,類似的玩忽職的官員在很大程度上還會出現在官場。

但是在西方的一些國家,尤其是美國,引咎辭職後的官員,可以經商、寫書、去大學教書、加入智庫,或者做公益事業,但是要想在仕途上東山再起,是非常的困難,因為民眾已經不再信任他們了。

所以說 9.10 大連普蘭店燃氣爆炸事故,它不是孤立的事件,它和中共的政治體制問題是密切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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