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檢察院一書記員索賄時稱:「刑期長短跟買菜是一樣」的隨便。(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1年12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木子綜合報導)12月17日,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檢察院一書記員被曝向當事人家屬索賄,並稱「刑期長短跟買菜是一樣」的隨便,結果網路翻車。
據上觀新聞消息,近日,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孫女士向「新黃河」舉報稱,2020年丈夫呂某因涉及了一起案件被警方逮捕,慶安縣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工作人員叢某多次私下登門拜訪,讓她勸說呂某主動「多認一項罪名」,並向她索要3萬元「打點費」,並稱通過內部打點,可以幫助呂某「少判刑」。
叢某還說:「檢察院裡頭有大(領導)也有小(領導),至少有倆人你必須得拿下來,誰無功不受祿,一分(錢)不出你咋整?」、「刑期長短跟買菜是一樣的,買多了抹個零,多認一項罪名,反而可以少判點。」
據「新黃河」報導,2020年12月11日,呂某的弟弟因一起汽車租賃糾紛與他人發生衝突後,被慶安縣警方抓獲。12天後,呂某也被警方刑拘,經慶安縣檢察院批准,呂某於2021年1月30日被執行逮捕,羈押在綏化市看守所。
孫女士回憶說,丈夫被抓後,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叢某多次私下聯繫自己,聲稱可以幫助呂某減刑。「叢某是主辦此案的檢察官王某的書記員,他自稱是領導派他來的,可以幫我老公少判點。5月24日左右,叢某又一次找到我,直接向我索要3萬元錢,說是幫我上下打點一下檢察院的領導,打通關係後我老公就有救了。」
「新黃河」根據孫女士提供的倆人談話錄音整理,孫女士說,「我也知道,這事兒不是你說了算……3萬2萬的,當這麼大領導可能也不差我這點錢。」叢某連忙回應:「是,是這麼回事。但是遞卷子的人你得給點。」叢某還表示,檢察院裡頭有大領導也有小領導,反正至少有倆人必須得拿下來,想一分錢不出是不行的。
孫女士還說,「他直接跟我要3萬塊錢的時候,我當時並未錄音,這段錄音是第2天我又找到他時才錄的,他當時就顯得比較謹慎了,沒有過多跟我提及錢的字眼。」
叢某在錄音中還說,如果呂某認了這項罪的話就能簽認罪認罰具結書了,就能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能減刑20%,比不簽字情況下的刑期還要少。「我給你舉個例子,正常情況下你犯100件事情,要被判五年的話,要是犯99件事情就是四年半,但是如果你多認這一項,減刑會比半年更多。這就跟買菜是一樣的,買多了可以抹個零。」
孫女士說,在檢察院人員不斷勸說下,丈夫最終還是簽了「認罪認罰書」。「開庭的時候我才發現,當初叢某騙了我,所以我才選擇了舉報。」
12月5日,孫女士舉報信中寫道:「檢察院辦案人員王某指使下屬叢某多次到我家,讓我勸說我愛人呂某認罪,以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同時索要錢財。同時呂某也當庭說明以誘供方式讓自己認罪。」
近日,慶安縣檢察院對此舉報書面回應稱:「涉事人員叢某系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因違反工作紀律,現已予以解聘。」
孫女士舉報慶安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叢某的消息公開後,引髮網路沸騰。
網友紛紛留言,「我也是綏化出來的,老家確實是黑暗無比。」、「這個已經屬於犯罪了!不是辭退的事」、「滿嘴的主義,心裏都是生意。有些蛀蟲確實可惡。」、「權利得不到有效監督的必然結果。」、「腐敗越來越嚴重。」、「你還能相信是臨時工?託詞而已。」、「我不明白:那麼多政法學院畢業的學生找不到工作,而公檢法卻招聘那麼多的臨時工。為什麼?」、「公安,檢察院國家機關怎麼能用臨時工?」、「媽的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忽悠小孩聽不懂嗎?出事了就撇的一乾二淨!還聘用,讓人目瞪口呆!」
「肯定是臨時工幹的事,和院方領導無關,我的天!漏洞百出。」、「公安、檢察院都外包了。就看法院了」、「有監督制度,但是是擺設」、「所有單位畜生都是臨時工,估計以後市長出事也要說說臨時聘請的了。」、「腐敗的檢查官,有的人舉報就是臨時工?」、「司法機關人員明目張膽索賄,事發後確說是‘聘用人員',一個‘解聘'就完了?」、「這是‘違反紀律’嗎?這擺明就是素賄或詐騙或勒索好不?這是犯罪!普通百姓不懂你們這些職業法律工作者也不懂?」
「這個系統的貪官污吏,使人民失去對法律公平的信賴。知法犯法,必須從重嚴懲!」、「簡稱‘零時工’—背鍋專用」、「絕對是領導的意思,但是領導不會自己來幹這種事的,必須找個傳聲筒。」、「辭退是為了掩護後臺」、「這和交警一樣,上路罰款臨時工出面正式工坐車裡,分錢一人一半。」、「人員可以聘用,法律也可以聘用嗎?」、「所以我明白了為什麼各個單位都有臨時工就是出事了好有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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