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張志南因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獲刑14年。(網路圖片)
【看中國2022年3月24日訊】3月22日,在中共江西南昌中級法院,福建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張志南因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獲刑14年。法院審理查明,張志南受賄數額超3400萬,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人民幣1.48億余元。
受賄3400餘萬元 資金流失1.48億余元
伴隨著張志南的受審和宣判,該案的更多細節也對外披露。據南昌中級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志南先後利用擔任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用地審批、獲取補助及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432萬餘元。
2007年至2017年,張志南在其負責審批的相關項目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人民幣1.48億余元。
曾著有長篇小說《農民知己鄧子恢》 落馬前一天還出席會議
張志南,男,漢族,1960年10月生,今年62歲,福建龍岩人,197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落馬前是福建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公開資料顯示,張志南一直在福建省內任職,擔任過福建省上杭縣縣長、縣委書記,龍岩地委委員、宣傳部部長,團省委副書記,團省委書記,三明市委常委(正廳級)、副市長,福建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等。
2005年5月,張志南出任福建省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3年後(2008年1月)出任福建省副省長、黨組成員,同年8月兼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1年11月,張志南躋身福建省委常委,同時擔任副省長、黨組副書記。2018年1月在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張志南繼續當選為省政府副省長。2020年4月12日,張志南被查落馬。
就在他落馬前一天,2020年4月11日,《福建日報》報導,全省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積極做好穩投資工作視頻會議暨4月份重大投資項目月度協調會議召開。福建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志南出席會議並講話。
張志南曾是作家,筆名藍智,2005年他加入中國作家協會。他著有長篇小說《農民知己鄧子恢》(合作),隨筆集《那路那人》《就戀這把土》《熱情與理性》等。張志南曾在文章中提到「做人和做官」。「一個人做官的時間是有限的,做人則是一輩子的事。領導幹部身在官位一天,就要講究官品,而官品恰恰來自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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