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命中,各有天定的分數,這不是人的智慧和能力所可改變的。(圖片來源:Adobe Stock)
顧愷之(約公元344年~公元405年),字長康,是中國東晉時代的畫家。他工詩賦,善書法,被時人稱為「才絕、畫絕、痴絕」,與曹不興、陸探微、張僧繇合稱「六朝四大家」。
顧愷之燒債券
據《宋書·顧愷之傳》記載,顧愷之的家庭非常和睦,被州鄉之人,所敬重。顧愷之有五個兒子:顧約、顧緝、顧綽、顧縝、顧緄。三兒子顧綽的私人財富豐厚,鄉裡士人百姓,大多欠他的債。顧愷之多次禁止他借債、討債,卻不見收效。
等到後來,顧愷之做了吳郡太守,就就顧綽說:「我常常不允許你借貸給人,後來定下心來思考:人太貧窮了,生活也確實不好過。民間與你有關的債務,還有多少沒償還的?趁我做郡守時,替你督促。否則,將來怎麼有這種機會,再來幫你討債?你的債券,都在何處?都拿來,我幫你去討債。」兒子顧綽聽了,非常高興,便拿出所有的債券,共有一大柜子,都交給父親顧愷之。
顧愷之便背著兒子,把所有債券,都燒毀掉,並且在遠近各處,傳言說:「欠我三兒子顧綽的債務,都不需要償還了。所有的債券,都燒毀了。」顧綽為這件事,懊悔了一整天,這才心氣平靜下來。
顧愷之常說:「人的命中,各有天定的分數,這不是人的智慧和能力所可改變的,人只應恭敬地約束自己的行為,信任上天的安排,安分守己,才是正道。然而昏昧的人,卻不了解這些,他們妄求僥倖,競爭搶求,這只能毀壞正道,卻不能改變天定的命運。」
於是,顧愷之就以他的意見,命弟子去寫《定命論》的文章,在這篇文章中,旁徵博引的講:「孔子說:『一個措施主張的實行,是天命決定的;這個主張的廢除,也是天命決定的。』左丘明又稱:『上天所支持的事物,就不可以毀壞;老天想要毀滅的事情,就無力支持。』子夏也說:『人的生死,由天命所註定;富貴也是老天的旨意。』孟子就因為沒有遇到魯國國君而寫文感嘆。這些都是命運的不尋常的搭配和安排。命運決定了人們的成敗,命運也決定了人們的離合,從來就是如此。」
原文參考:愷之家門雍睦,為州鄉所重。五子約、緝、綽、縝、緄。綽私財甚豐,鄉裡士庶多負其責,愷之每禁之不能止。及後為吳郡,誘綽曰:「我常不許汝出責,定思:貧薄亦不可居。民間與汝交關有幾許不盡,及我在郡,為汝督之。將來豈可得。凡諸券書皆何在?」綽大喜,悉出諸文券一大廚與愷之,愷之悉焚燒,宣語遠近:「負三郎債,皆不須還,凡券書悉燒之矣。」綽懊嘆彌日。
愷之常謂秉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應恭己守道,信天任運。然暗者不達,妄求僥倖,徒虧雅道,無關得喪。乃以其意,命弟子願著《定命論》,其辭曰:「仲尼云:『道之將行,命也;道之將廢,命也。』丘明又稱:『天之所支,不可壞;天之所壞,不可支。』卜商亦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孟軻則以不遇魯侯為辭。斯則運命奇偶,生數離合,有自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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