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網信辦對滴滴出行開出了80.26億元人民幣巨額罰單。(圖片來源:STR/AFP/Getty Images)
近期,中共網信辦對滴滴出行開出了天價罰單,相關部門依據《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以80.26億元人民幣罰款,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自接到10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滴滴天價罰單無法律基礎
2021年4月,中共對阿里巴巴開出182億元的天價罰單,此罰單也創下罰款金額的紀錄,182億元人民幣約為阿里巴巴2019年中國大陸區域銷售收入的4%。滴滴方面看似80億元的金額不如阿里巴巴,但這筆巨額罰單超過其收入的5%,從罰款金額比率看比阿里巴巴有過之而無不及,況且滴滴還是一家尚未盈利的公司,以滴滴不到500億的現金流來計算,80億的規模也不是個小數目。
另外,中共處罰阿里巴巴時沒有單獨對公司法人進行處罰,而滴滴這邊創始人程維、掌舵人柳青各被罰款。對行業大佬來說,100萬人民幣這個數目或許算不上甚麼,但罰單本身的侮辱性極強。
滴滴遭處罰的表面原因是大數據國家安全問題,尤其是個人信息保護有漏洞,官方稱滴滴未經用戶同意收集其信息,「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罰款80億是以儆效尤,為的是更好保護民眾的信息安全。
可是,就在一個月前,上海公安資料庫遭攻擊,超過10億人的身分信息被洩漏。面對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信息洩漏事件,官方黑不提白不提,到了滴滴這邊一下子就如此高調,以此對比來看,滴滴的天價罰款完全立不住腳。
中共喉舌對於滴滴罰單的解讀是,「依法」處罰滴滴,讓網際網絡企業在規範中獲得更長遠發展。稍微還原一下事件的經過,滴滴受處罰是2021年7月後,而處罰滴滴的兩則關鍵性法律《數據安全法》與《個人信息保護法》生效之日都晚於中共調查組進駐滴滴的時間。
《個人信息保護法》於2021年8月20日經中共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數據安全法》稍早一點,於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於情於理的說,中共處罰的理由已經違背法理,按中共的法理依據,要遵照從舊兼從輕原則與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對滴滴的處罰是不成立的,即便要罰,應該要從輕發落。
滴滴遭中共處罰的關鍵原因
然而,中共從來都不遵守規則,滴滴掙扎了一年也沒能躲過天價罰單。說到底,滴滴惹怒中共無非兩個原因,一是在去年7月1日前火線上市,打了中共一個措手不及,硬生生的將生米煮成熟飯,當時中共正在號召美股上市公司回歸港股,滴滴的舉動等於打了共產黨的臉。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