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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張繼科事件」淺談國內民間借貸史(圖)

 2023-04-10 09: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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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23年4月10日訊】張繼科被推向風口浪尖,蓋因一段戀情與一紙合同。作為奧運冠軍的張繼科曾經是體育驕子,跟女明星的一段紅塵往事莫名其妙地捲入一樁民間借貸案,將大好的前程推向危險的邊緣。民間借貸已經在中國演進了五千年,而張繼科借款案正在續寫一段新的民間借貸史。

一份公開的《借款合同》顯示,張繼科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他人借款500萬元,借款週期為25天,超過25天後利息按月息1.99%計算。這一份合同沒有寫明借款起始日期,利息的約定沒有從打款之日起計算,而是借款25天後計息,這是一份具有相當「考古級別」的借款合同。

民間借貸在上古時代就已經開始了。《說文解字注》裡云:貸,施也。謂我施人曰貸也。施人就是無償施舍。上古時代貿易均是以物易物,貸款自然也是以物易物的互助性質。所以,在上古時代,人們都是「患難相救,飲食相召,有無相貸」。當商王朝建立,以貝為貨幣,十貝為一朋,王賞賜臣下貝,以朋論忠勇,上下五千年逐漸演化為利益聯盟的朋黨。

商朝開始,冶煉、澆筑、貿易發達,民間借貸不再是無償施舍,需要有借有還。從張繼科的借款合同可以窺見,借款之日到第25天,沒有約定借款利率,頗有上古時期的無息借款的意味。武王伐紂建周王朝,對朝歌的遺民說自己「不殖貨利」,可《周禮》有雲,「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為之息」,意味著從周朝開始,民間借貸是要收取利息的。

假如張繼科生活在周朝,他借款要支付多少利息呢?國服之息就是老百姓生產的東西抵利息。東漢經濟學家鄭玄對周朝的利息有詳細的註解:「於國事受園廛之田而貸萬泉者,則期出息五百。」翻譯一下,就是老百姓貸「萬泉」,不僅要歸還成本,還要支付百分之五的利息。很顯然,張繼科25天後的年化23.88%的利息是周朝民間借貸的4倍還要多。

周王朝並非樂土,隨著禮崩樂壞,列強爭雄,年化5%的利息逐漸成為遠去的記憶。戰國四公子之一的孟嘗君,沒錯,就是那個縱容雞鳴狗盜的孟嘗君,他豢養門客三千。除了他們家土地多,孟嘗君還是一個放高利貸的主兒,他每年「得息錢十萬」,他的門客馮諼去薛國收賬把高利息的券契燒了,老百姓山呼萬歲。可見孟嘗君的高利貸生意遍佈列國。

張繼科沒有遇到馮諼一把火燒了借款合同,當然,如果遇到孟嘗君,三千門客分分鐘都會逼著張繼科還了高利貸,如果都像馮諼一樣燒了高利貸合同,孟嘗君養不起門客,如何還在廟堂和江湖行走?如果張繼科穿越到劉邦建立的漢朝,一幫泥腿子恐怕會讓張繼科更加難受。西漢初年的改革家晁錯在《論貴粟論》中說:當具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

西漢初年文景之治,可高利貸真是令人絕望。按照晁錯的說法,當農民急需用錢的時候,比如要向官府繳納賦稅,他們只得將手中的糧食等以半價賣出,而沒有糧食等作物的那些人只能去借貸,但會被索取成倍的利息。很顯然,張繼科應該慶幸自己沒有生活在漢朝,如果按照晁錯的說法,張繼科借款合同上的500萬,弄不好幾年就要還幾千萬,真是還不起。

西漢的民間借貸到底有多瘋狂呢?劉邦分封劉姓諸侯,晁錯提出要削藩加強中央集權,吳楚七國以「清君側」之名起兵,「長安中列侯封君行從軍旅,赍貸子錢,子錢家以為侯邑國在關東,關東成敗未決,莫肯與。唯無鹽氏出捐千金貸,其息什之」。長安城中的列侯封君們要借錢打仗,放高利貸的擔心戰敗,都不肯放貸,無鹽氏以十倍利息放貸千金給出征的列侯封君。

十倍高利貸就是一場賭博,因為七國起兵之初,皇帝都沒有把握,先把晁錯給殺了,沒想到七國的王爺們長驅直入,而長安城裡列侯封君們的土地都在關東,一旦戰敗,高利貸顆粒無收。無鹽氏豪賭成功,短短几個月,七國之亂平息,無鹽氏就成了大漢王朝的超級富豪了。不過,現在公開信息顯示,給張繼科借錢的債主,大把的錢沒收回來,自己先鋃鐺入獄了。

張繼科的借款合同看,沒有約定抵押物。在漢朝之前,民間借貸是需要用房屋、耕地等有形資產進行抵押的。如果房屋、土地都沒有,那就用子女進行抵押。《漢書》就記載,「數年歲比不登,民待賣爵贅子以接衣食」。二十四孝之一的東漢董永,其父去世後沒錢安葬,董永就「從人貸錢一萬」,董永對放高利貸的債主承諾,「後若無錢還君,當以身為奴」。

現在,張繼科的借款之所以甚囂塵上,皆因跟一樁明星戀情有關。從借款合同看,沒有明確500萬借款有抵押和擔保。難道是因為張繼科的明星效應,債主不擔心收不回來?很顯然不是,張繼科借款之所以鬧的滿城風雨,而放貸的債主鋃鐺入獄,現在公開的說法是張繼科給債主幾段自己跟女明星有私密敏感視頻,債主以此找女明星代張繼科還債,遂成敲詐罪犯。

高利貸流行幾千年,歷朝歷代都被律令禁止。《周禮》就明確規定:凡民同貨財者,令以國法行之。犯令者,刑罰之。按照周王朝的規定,民間借貸利率為5%。一旦放貸者利率超過國家規定,就要抓起來坐牢。到了戰國,列強們已經不將衰落的周王室放在眼裡,孟嘗君那樣的高利貸者猶如過江之鯽。以至於到了漢朝初期,竟然向列侯封君們放10倍高利貸。

商人在危難時刻向國家的功臣王侯放高利貸猶如病毒蔓延,皇帝他們家族的那些侯爺們看到機會,漢武帝時期的旁光候劉殷、漢成帝時的陵鄉侯劉訢等宗室有樣學樣,在封地大肆放高利貸,搞得民怨沸騰。當時,國家律令,生產貸款利率10%,消費貸款36%,皇帝一看侯爺們學著無鹽氏放貸利息數倍,一生氣,以侯爺們「取息過律」,把他們的爵位給罷黜了。

張繼科的借款合同中顯示,借款是生產經營,很顯然債主的利息高於漢朝律令,應該刑罰之。縱觀唐宋,最低年利息48%,最高70%。朱元璋窮苦人出身,最討厭為富不仁,他制定的《大明律》就規定:「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好像給張繼科放貸的債主,在朱元璋的治下依然可以理直氣壯討債。

現在,國家對民間借貸的利率是有嚴格規定的,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民間借貸利率只要在24%以內就是會受到法律保護。張繼科的合同顯示,月息1.99%,年化23.88%,沒有超過年化24%的規定,看得出債主是一個精於律令之人。當然,2020年8月20日之後,銀行同期利率發生變化,4倍為15.4%。意味著民間利率要跟著銀行同期利率變化而變了。

張繼科借款案鬧到現在,按照公開的說法,張繼科將他跟女明星的隱私視頻給了債主,債主拿著視頻找女明星討債,最終變成敲詐勒索而入獄。如果真如公開信息所說,那麼張繼科借款案開了民間借貸用隱私視頻討債的先河,續寫了民間借貸史,令人遺憾。21世紀已經進入現代商業文明,以違法犯罪手段進行任何交易,都注定是一個沒有贏家的悲劇。

民間借貸是金融的一種。金融的核心是信用、槓桿和風險,當信用撬動槓桿,一旦風險失控,就會滿盤皆輸。張繼科以體育明星向他人借貸,無法如期還款,甚至還將第三方裹挾其間,造成風險失控,才有了今天不可收拾的局面,除了代言商家割袍斷義,他甚至還可能面臨更多不確定的風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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