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法律之外還有良知。(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法律之外還有什麼?那便是「良知」。
這一個很著名的故事:
1989年11月9日,柏林圍牆倒塌。1990年,兩德統一。在這之後,因翻越柏林牆而被射殺的東德青年格夫洛伊的家人起訴了開槍士兵亨里奇,要求追究亨里奇的法律責任。
法庭上,亨里奇的辯護律師辯稱:亨里奇作為一名守牆士兵是在執行命令,作為一名軍人執行命令是天職,他別無選擇;如果要說是有罪,那罪也不在己。
聽了上述辯詞,旁聽席上的人們大多從心理上也默認了亨里奇是無罪的。
然而,法官賽德爾面色嚴峻,他義正詞嚴地反駁道:「作為一名軍人,當發現有人翻牆越境時不執行上級命令(開槍)是有罪的。但是,你可以打不準,而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你在舉槍瞄準自己的同胞時,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也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賽德爾還說:「在這個世界上,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發生衝突之時,良知才應該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因為『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的原則。」
賽德爾的話給予人深深的心靈震撼。旁聽席上,許多人的眼睛裡都閃爍著淚花,有的人相擁而泣。
亨里奇也淚流滿面,他將目光投向格夫洛伊的家人,說:「對不起,我錯了!」接著就低下了頭,再也無力抬起。
最終,亨里奇因蓄意射殺罪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釋。
當履行職責成了一種罪惡,就會有一種東西比職責更值得遵守,那就是我們作為人的「良心」。你有服從命令的義務,但是你也有打不準的權力。
所謂「規定是死的,但人是活的」,當法律與道德、良善產生衝突時,我們雖然不能違反規則,但卻可以高抬貴手,不趕盡殺絕,留一些餘地。
法律之外,還有良知;良知之外,還有尊重生命。請把槍口抬高一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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