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年1月7日虎門之戰清軍水師與英國海軍在穿鼻灣激戰(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我特別不喜歡「鴉片戰爭」這個詞,因為我覺得它對中國人理解近代史的誤導性太大。這場打開中國國門,使得西風東漸的劃時代事件,其實本質上是貿易爭端引發的文明衝突,跟鴉片有關係,但並不大。用鴉片來定義這場戰爭,極不準確。
滿清延續明朝的閉關鎖國政策,直到1684年才開放海禁,允許定點通商。奉行的是不對等的貿易政策——我的茶葉、瓷器、絲綢你可以隨便買,但是我的市場你不能隨便進。這就是今天我們所說的「單邊貿易」、「貿易壁壘」。
滿清開始並不重視海外貿易,所以海關稅率很低,大概是4%,但是由於稅收體制不透明,官僚腐敗和貪婪,隨意徵繳,導致洋人做生意實際繳納的稅率在20%以上。作為中國當時最大的貿易國,英國僅僅在乾隆朝的十年間(1781-1790年),流入中國的白銀達1640萬兩,在嘉慶朝的十年(1800-1810年)則達2600萬兩。到19世紀30年代初更是屢創新高,每年貿易逆差達到了300萬兩白銀以上。
當時包括英國人在內的大多數西方國家奉行的是金本位貨幣,並沒有那麼多白銀,他們必須用自己的黃金儲備去換取白銀,再來和中國做生意。只出不進,顯然這樣做生意是沒法持久的。
從乾隆開始,也就是1757年,滿清不忘初心,大開倒車,原來的四口通商,變成只開放廣州一個口岸,而且還是有限貿易——指定只有通過廣州十三行才能進行洋貨買賣,這就是所謂的「中間商賺差價」,大大增加了貿易成本。同時還制定了專門防範洋人的《稽查管束夷人條例》《防範外夷規條》等,洋人不能隨意接觸其他中國人,而且也不能隨意在中國定居、旅行,只能在圈定的範圍內活動……
這樣嚴苛的條件下,英國人必須跛著腳做生意,占據絕對優勢的工業產品根本無法進入內地市場,在當時的貿易框架下,根本不可能扭轉逆差。
乾隆一朝多次拒絕英國提出的開放雙邊貿易的請求,甚至把東印度公司的談判代表判刑關了三年。但即便如此,中英兩國其實也還沒有到刀兵相見的程度,因為英國人隨後從鴉片貿易中看到了逆轉的希望。
需要強調的是,那個時代並沒有毒品這個概念,鴉片貿易剛開始和今天的香菸買賣一樣,在全世界都是合法貿易。英國人在海外買,在自己的國家也賣。直到1868年英國才制定《毒品藥店法案》,對本土的鴉片貿易給予一般性限制,到了1914年才真正禁止鴉片。
中國從明朝開始進口鴉片,是作為藥材使用的。萬曆年間開始出現把鴉片和菸草混在一起吸食的記載,之後不久迅速成為有閒階層的一種時尚,對鴉片的需求導致進口的增加,也導致在四川、雲南、福建、浙江、廣東等地開始種廣泛植罌粟。1729年,雍正就下令禁菸,但所禁的是菸草與鴉片的混合製品——也就是我們俗稱的「鴉片煙」,並非鴉片本身。鴉片進口仍作為藥材的一項。
有需求,自然就有買賣。吸食鴉片在嘉慶年間成為一種全民時尚之後,英國人開始將優質的鴉片大量輸入。這下立馬橫掃國內的鴉片市場,國產的劣質土煙由於純度太差,與洋煙相比毫無競爭力,貿易順差立馬變成了逆差,白銀大量外流,引發諸多社會問題。滿清一看這不行啊,遂於1838年頒布《欽定嚴禁鴉片煙條例》,宣布鴉片貿易違法,派林則徐清繳洋商鴉片,圍困商行,抓捕英商。這就是讓中國人眾人皆知的「虎門銷煙」。林則徐不僅是禁菸,而是禁絕一切外貿,英國商人一刀切,盡數驅逐。
至於這個禁菸的民族英雄後來態度180度大轉彎,專門勸別人種鴉片致富的故事,我之前的專門寫文章介紹過了。所以他並不是恨鴉片,他只是恨洋人的鴉片賺光了大清的白銀。
後面的歷史我們大致都瞭解了,拒絕談判、屢屢背信導致了最終戰爭的爆發。中國人耳熟能詳的所謂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開篇就是講平等的——「清朝和英國停戰並締結永久和平及對等關係。」「兩國屬員往來,必當平行照會。」這些話為什麼放在這麼重要的文件第一條?實際上就是說,你以那種上邦大國的姿態裝逼、耍流氓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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