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赖昌星指有个人目的、想往上爬的人,是“四二零”专案组的负责人、中央监察部部长何勇。赖说,何勇凭自己的感觉办案,实际情况比他预期的差得很远,但还是要查下去,因为查不出大事情来,就太没面子了。赖指责何勇说何勇目前抓的人,官都比他小,但是“官比他大的,就没有动”。
与赖昌星有关系、很熟稔、官又比何勇大的北京高官,赖表示“起码有八个人以上”,而最大的、最有名的当算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刘华清。
目前过着囚徒生活的赖昌星承认与刘华清很熟悉。在他位于厦门湖里华光路的红楼七楼办公室里,即挂着他与刘华清、李岚清、王汉斌、阿沛、阿旺晋美、李铁映等人的合影照片。这曾是赖昌星的政治资本,凭着与这些中共高层领导人的特殊关系,赖昌星也成了一个横跨政商两界的特殊人物,红极一时,上可通天听,是中南海和钓鱼台的常客,何勇提醒“四二零”的部下多加防范。
与赖昌星的远华集团有过交往的军方高级将领,还有迟浩田及解放军总参谋部情报部前部长、中共元老姬鹏飞之子姬胜德。但根据赖昌星的交往标准,他认为与迟浩田“不算认识”,而与姬胜德的关系,则属老朋友了。他说,他与姬胜德在九二年就认识了,是通过工作关系认识的。事实上,这种关系为他和远华集团确实提供了一时的便利和好处,但也为他日后的东窗事发埋下了伏笔。
他否认与这些领导人和中央高层官员的来往,有金钱和利益上的交换,他认为他认识的这些官员没有,“除了(厦门市前副市长)蓝甫这种人作风不好一点”。蓝甫是与赖昌星有来往的中共官员中,唯一一个他讨厌的人,认为这个人爱吹牛,他“听了就不舒服”。
赖昌星有他的爱恨情仇,对法律对官员与金钱的关系,也有他自己的认识。他认为与有些官员即使有一点金钱的往来,“也是正常的,中国的法律也没有说当官的不可以向商人借钱,我只是知道不能交换(利益),至于有困难借来借去,是很正常的。如果我借给官员有罪,借给老百姓也有罪,也要抓来判,要平等,一样的嘛”。
赖昌星下意识里相信:在共产党的天下,金钱能买通权力、买通特权、建立关系,他相信特殊的部门可以给他的生意带来更多方便。赖承认,他早在九二年就与中共军方情报部门建立关系,就是在那个时候,通过为南京军区情报部门做些事,认识了时任总参情报部负责人的姬胜德。当时赖昌星已拿了单程证到了香港。他说,他当时为中共军方情报部门“做了不少事情,不但出力,还出钱,在澳门和香港为他们花了几百万,我也没让他们一定要还这个钱,甚么回报都没有”。
但事实上,赖昌星得到了特殊的回报,他利用这张特殊的招牌,为他的生意获得不少方便,这张特殊的招牌使他结识了中共军方的权势人物刘华清、姬胜德等人。他也同时拓展了在福建和厦门的关系网,地方、军队、武警,无所不通。比如他的专车司机洪国潘就是海军厦门水警区副司令皮国勇介绍的,他作为大股东的厦门海☆货柜堆场,五个股东就有两个有军方背景,包括海军的嵩海公司和武警的金盾公司。海☆堆场被“四二零”专案组指是远华集团走私活动的大本营。
除了有军方的招牌,赖也承认,他是北京国家安全部八局的兼职特工。国安部八局专门从事情报搜集工作,赖的档案就入在八局,“当时有两个人来作笔录,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正规的,但没有工资报酬,只有在生意上可以给我很大方便”。
给予方便,这就是赖昌星想要的。他说,国安部当时发给他工作证和一个“特通牌”,“放在车上,过桥过路都不用钱,不能进的地方你都可以进”。国安部的身分不但为赖昌星在道路上大开绿灯,而且使他在生意发展上有了另一张王牌,加上他在北京、福建和厦门经营的无所不包的关系网,赖昌星当时意气风发,从没想到会出事。
双重特殊身分和庞大的关系网络,使赖昌星的消息极为灵通,因此,当远华案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刚露出一点苗头,他就获得消息。他说他很清楚:“海关总署(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报告的内容,我都清楚。罗干是怎么签的,我都知道。”当时,赖昌星以为凭他的关系可以摆平这件事,没想到会变成这么大的案子。
他说他以为没事,最多几个月就可以过去,没有想到要跑。因为那几个月,他除了常在北京打探消息,并希望把事情压下去之外,还继续在为国安部牵线搭桥。几乎是在海关总署将有关报告上报中共高层的同时,赖介绍了台北方面的八个情报人员,包括军方退役的几个人员,于四月五日到厦门悦华酒店与北京国安部人员见面。但到了十日晚上,这些人却被广东省国家安全厅的人员拘捕。
赖昌星说,他第二天马上飞到北京,被接到国安部的别墅里,求见安全部的一个副部长未果,当时他“已经觉得不对头了”。果然不久,五六月间,赖昌星说他的安全部证件被收回,说是到期了,“要收回换新的,连给我的那张特通牌也收回”。于是,他在六月初即通知他的兄弟和几个亲信要暂时离开避一避。
赖昌星说他为北京安全部工作,做的事情“都是做得很成功很成功的”,包括在九七香港回归之前,他通过手段获取了北京方面非常希望获得的香港入境处资料。赖昌星说,他将那些资料搞到手后,让他的司机运了两车送到大陆。赖昌星承认与中国大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前局长许甘露是好朋友,也是因为这层关系,他与香港入境处的一些官员成了朋友,包括他曾提到的梁锦光。
中国军方和国安部的招牌给赖昌星带来了方便,但他最后东窗事发,也是因为这层关系。赖昌星证实,远华案的爆发,确是源于原解放军三十一军副军长之子朱牛牛的举报,而朱牛牛的举报,却是他欠解放军总政联络部在福州的一位高级军官胡大曹一千四百万元,被追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赖昌星勒索一亿元未果而向中共高层举报。
赖昌星说,他在九九年六月还“正正当当回厦门”,八月十三日离开香港,“直接到温哥华,并没到菲律宾”。本来,他听说这个案子三个月就可以结束,最多半年,但没想到一拖就是将近两年。赖昌星是在加拿大匿藏了十个月左右,才向加拿大移民部递交难民申请的。他说,让他下决心申请难民身分的,是“四二零”专案组戏剧性地派了三个人,带同赖的哥哥赖水强,到温哥华劝说赖返国自首归案。而在此之前一年多,赖氏夫妇在九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即已递交加拿大投资移民申请。
其实,在“四二零”派人到温哥华之前,赖昌星与“四二零”就已开始越洋对话。刚开始时,赖用的是美国的两个移动电话号码,是他的一个朋友帮他在美国买的,所以,“四二零”的人员曾一度怀疑赖在美国,“以为我是有美国的证件”。但后来,由于赖“认为事情总会查清楚的,就无所谓”,所以,逐渐暴露了自己的实际行踪,并答应与“四二零”的人在温哥华见面。
“四二零”专案组派出的三个人由刘晓辉领队,另两人一位姓蔡,一位姓陈,带同赖昌星的哥哥赖水强,持中国外交部签发的公务护照,于去年五月三十一日飞抵温哥华,并在温哥华住了将近半个月,与赖昌星见了几次面。
据温哥华警方表示,加拿大方面事前并不知悉中方派人到温哥华与赖昌星见面。因此,当刘晓辉等四人入境时,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被温哥华机场移民官在机场留置六小时。据了解,刘等四人分成两人一组排队入境,四个人都以从事贸易身分入境,赖水强的身分是粮油公司的,另外的人则装作是做木桨生意。但是,在机场,他们的行踪被加方看出了破绽,问他们是否互相认识,他们否认,但移民官从他们的眼神看出他们是一起的,因此将他们留置问话了六个小时。
有惊无险入境后,他们下榻在里士满的金马酒店,打电话到大陆与赖昌星之弟赖昌图联络,再由赖昌图与赖昌星定好见面地点,再通知刘晓辉等人。据悉,刘等四人在温哥华将近半个月,换了四个住的地方,最后搬到赖昌星在温市中心帮他们租的两套公寓里。
赖昌星跟他们见了几次面,他说当他发现“他们要骗我回去之后,我就不见了”。赖说:“他们叫我注意,说最担心我安全的,是他们专案组的人,他们担心有人会来把我杀掉,他们要保护我回去。”而且,专案组还带来了何勇的口头承诺,保证赖回去之后不会死,而且可以给他“想像不到、出人意料的处理”。赖昌星说,刘晓辉还告诉他,让他回去,其实“并不是生意(走私)上的事,而是政治上看上我,要我配合”。
刘晓辉等人无功而返,但北京也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赖昌星捉拿归案。因此,就在刘等四人在加拿大劝降赖昌星的同时,中国公安部透过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于去年六月五日正式知会加拿大皇家骑警驻北京联络官考林□华克,要求根据中加两国警方的谅解备忘录提供协助,并在赖昌星夫妇于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加国警方以违反移民法拘捕后,于十二月十日向加拿大方面提交了赖昌星“走私犯罪的证人口供”。
目前,关押在温哥华卑诗省预审监狱中的赖昌星,其律师团共有九个律师,对手是两个强大的国家机器。但是他们似乎信心十足,并已制订了精密的辩护策略,保护赖昌星不被加拿大当局送回中国受审,准备“先运用国内的资源,再运用国际资源,直至最后的一枪一弹”,保护赖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人权,希望赖受到公平的对待。
但是,赖昌星律师的辩护是否奏效,前景如何,谁都难以预料。事实是,赖昌星事件已成了中加两国之间一个高度敏感的问题,成了加拿大总理克雷蒂安此次带六百人访华团到北京时,不得不与中方谈到的一个问题,因此,曾经与北京高层的政治人物交往而得意一时的赖昌星,也将因为政治的介入而失意,并可能为之被送上断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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