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李光陆老师被中国音乐学院解聘了。这位职称相当于教授的国家一级演员,在今年高考专业复试的考场上与其他考官发生了公开冲突。
被指“违反考试纪律” 中国音乐学院教师李光陆被解聘
校方指称李光陆“违反考试纪律”。但这位知名笙专家一直在喊冤:“违反考纪的是其他考官!在考场上,我当场指出来,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
艺术类高考,考生要分别参加专业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又分初试和复试,其中复试是决定考生命运的最重要一关。
今年4月17日,中国音乐学院器乐系进行专业复试。当天上午,10个学生考的都是民族乐器“笙”。18位评分的老师中,笙专业老师只有李光陆和张之良教授,主持考试的教研室主任王以东的专业是打击乐。
李光陆在“致北京市教委的申诉”材料中讲述了当天复试中发生的几次争吵。他说,第一个考生考试还在进行中,教研室主任王以东就当面指出考生的演奏有问题。李光陆认为这样违反了招生纪律,会误导其他考官公正评分,还会给考生造成压力,影响继续考试的发挥。李光陆回忆:“我说,现在是考试,不能发表议论,考官要用分数说话。”这是老师间的第一次争吵。
第二个学生考试时,又有了第二次争吵。按照惯例,考生复试的演奏曲目中,要分别有“快板”和“慢板”部分,便于全面考查学生。可是主持考官让这个学生演奏了两个快板。李光陆说:“我印象里,初试时,这个学生慢板比较差。因此我怀疑这个学生有关系。”他当场提出了质疑,于是和有的考官再次发生争执。
但学校不认同他的这种说法。学院给记者“以正视听”的材料中说,是李光陆在考生面前“首先发表了诱导性的评论”,是他“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试纪律,恶言中伤劝阻的教师”。
当天的考官中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有的认可李光陆的说法,也有的认可学校的说法。
争执过后的第二天,李光陆接到该院“招生委员会”通知:停止与招生有关的活动,取消他在当日招生考试中的打分。紧接着,在下一个工作日,他接到了学院的处理决定---行政警告和解聘。
学院的处罚依据之一是《教育部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第58条第二款。该条规定:扰乱考场、评卷点及录取现场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当天的部分考官认为,李光陆是笙专业的权威人士,考笙时,就专业问题发表意见,怎么会这么处罚?并且只处理一个老师有不公正的嫌疑。一些老师认为,李光陆正直,脾气太坏,不会保护自己。但主管招生工作的杨通八副院长认为处理是公正的,程序也没有问题。
李光陆说:“最后的复试成绩证明了我的判断---某些打分的考官有问题。”作为笙专业老师,他认为第一个考生演奏得好,结果复试成绩第七;一个考生“只用单音演奏,是个极大毛病”,却是复试成绩第一。他说:“有那天考试的录音在,一公布事情就全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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