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奔袭
“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勾引人家男人!”
“张市长和你没有感情……”
2001年4月25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一间办公室,两个女人在争吵、辱骂,继而打开来。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没用一天功夫,这信息就在延安干部层里被广泛传播、猜测:张副市长有个“相好的”在法院工作,他夫人带人从千里之外的渭南市赶来,给那“相好的”一点颜色看看!
在张解放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渭南市临渭区,此事也一度传得沸沸扬扬。
真耶?假耶?张解放夫妇接下来的行动部分证实了传言。7月22日,他们在渭南市临渭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张妻得到的允诺是:张解放在西安市为她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另外付给她5万元的“青春损失费。”
一封封举报信开始摆上省纪检委、监察局领导的案头。
8月23日,省纪委派出专案组开赴延安市,调查张解放的问题。在随后两个多月细致、缜密的调查中,张解放违反财经纪律、收受礼金等问题一一浮出水面。当然,这一切又都是从张妻大闹过的宝塔区法院的那个女人处打开的缺口。
神秘女人
张解放早年就读于咸阳机器制造学校。求学时代,风华正茂,每个人可能都会留下一辈子也难以忘怀的情结。总之,20多年后,1998年的一天,在宝鸡市,张解放与他当年的一个女同学(我们姑且称她“季雪”)偶然相遇,从此踏上一段风雨人生路。
张解放此时已任渭南市临渭区委书记,而季雪的丈夫在宝鸡某公园上班,季雪则在宝鸡某厂办理了内退手续,日子过得甚为艰难。她找到当区委书记的同学,要求调到渭南法院工作。张解放满口答应。1999年初,张给临渭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分别打了招呼,说打算将季雪调到法院,但不上编、不上班、也不用发工资,只是过渡一下,随后调走。2月1日,区委组织部办事人员就将调档函和调令开好,直接交给张解放。2月4日,季雪向宝鸡原厂递交申请书,称“因小孩不在本市,需要照顾,拟调往渭南市临渭区组织部工作”。2月6日,宝鸡那家工厂将季雪介绍到渭南市临渭区委组织部。按政法部门进人的相关规定,季雪显然不能从企业直接调入法院。张解放立即指使组织部有关人员对季雪的档案进行“补充”,重新“包装”,并“理顺”了从企业调入政法单位的档案工资。2月11日,临渭区法院接到了组织部将季雪调入的介绍信。在一般人眼里千难万难的人事调动,季雪简直就是在不经意间办了个差不多。
就在此时,47岁的张解放升任延安市副市长。延安、渭南相隔近千里,张解放放心不下季雪,因为她毕竟不上班,拿不到工资。上任不到一个月,他找到延安市宝塔区政府某领导,说:“我表妹季雪在渭南临渭区法院工作,而妹夫在榆林某县武装部。我想将表妹调来延安。不难为你的,过一段时间就调她去西安!”望着初来乍到的副市长,那位区领导点了头。3月29日,张解放风尘仆仆从延安赶到渭南,亲自操作季雪的调动。4月9日,季雪到延安市宝塔区法院报到,出任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就这样,在权力的魔法下,一个只有中专文化程度,从未从事过法律工作的企业内退职工,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从宝鸡调到渭南又跳到延安,成为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
当然,张解放对季雪的关心远不止于工作上。他到延安不久,就通过熟人在市内二道街给季雪租赁了一套84平方米的住房。
两年后,延安终于发生副市长夫人“打人事件”。这是个很丢脸的事。季雪向张解放提出,要调到西安工作。张解放别无选择,又投入新一轮的调动大战中。此事刚有眉目,张案事发,为季雪调动之事不得不搁浅下来。
收受礼金
张解放升任延安市副市长的第一个春节,来他家拜年的人自然很多。一天,延安市某建筑公司刘经理登上门来。闲聊间,副市长夫人说儿女春节期间想去香港旅游。刘经理当即掏出一厚沓钱,递给副市长之子,说:“过年了,叔叔没啥送的,给你们点钱当路费,买点东西。”张解放夫妇立即上前推让。过不一会,刘经理下楼吃饭,趁机将钱放在客厅的电视机旁。这笔2万元的“路费”就这样留在张副市长家里。
张副市长分管城建计委口,与一些下属企业的厂长经理熟识。一次,延安热电厂某领导给张汇报完工作后,说可以帮张处理一些政府部门不好报销的票据。在随后不到一年时间里,张解放先后4次将他在西安、北京、宝鸡、延安等地的餐饮、出租车、住宿、礼品等票据直接交给此人,拿到了15748元的报销款。
1999年底至2000年,张解放两次将在西安、延安、宝鸡等地的餐饮、出租、礼品等共计26173.90元的票据交给秘书处理。秘书又通过市建委某领导在其下属企业延安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给予报销。
在张解放工作过的渭南、延安等地,有一种说法流传甚广:腐化堕落的共产党官员操纵人事,帮女同学办调动,在下属企业报销票据,确属违纪,但司空贯见. 比起慕绥新、马向东之流,张解放那就是“小巫见大巫”;如果不是发生在延安的那起“打人事件”,说不定他也受不到这么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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