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委员会用了两天的时间进行辩论,审议了对决议案的多项修正案,然后以31票对11票批准了布什总统要求通过的这项决议案。这项决议案是在布什总统和国会领导人在几个星期的紧张磋商后达成的折衷方案,现已被提交给众议院全院审议。参议院和众议院计划在10月7日开始的一个星期就有关使用武力的决议案展开辩论。
众议院议长丹尼斯·哈斯特尔特(共和党,伊利诺伊州)说,他预计将于10月8日开始就这个决议案进行辩论,并将于10月9日或10日投票表决。
这项题为《授权对伊拉克使用军事力量》的决议案特别授权总统"在他认为必要和适当时,为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不受伊拉克构成的持续威胁而使用美国的武装力量"。决议案还授权布什总统"为强制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伊拉克问题的所有决议"而采取军事行动。
在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就决议案投票表决前进行辩论期间,委员会主席亨利·海德(共和党,伊利诺伊州)明确指出,该决议案并不表明正式宣战。
海德说:"作为一个随时准备捍卫自己的主权国家,我们除采取行动外别无选择,在可能的情况下与我们的盟国和盟友共同采取行动,在必要的情况下也会单独行动。"
决议案要求布什总统在采取任何军事打击行动之前通报美国国会,但如不可行,也需在行动开始后48小时内通报美国国会,说明单独依靠外交和其他和平途径不足以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不足以排除伊拉克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构成的威胁。
决议案还要求布什总统每隔60天定期向美国国会通报在伊拉克开展的行动。决议案规定,美国国会批准的此决议案根据1973年的《战争授权决议案》给予布什总统特定的宪法权力。《战争授权决议案》规定了在使用武力之时向国会通报的详细要求。决议案还规定,无论联合国是否采取行动,布什总统都有权采取行动。
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资深民主党成员,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众议员汤姆·兰托斯表示,美国军事力量的威慑是至关重要的,这将"防止萨达姆·侯赛因嘲弄美国、嘲弄联合国乃至整个国际社会。如果我们现在姑息萨达姆·侯赛因,那么我们将在历史和人类面前蒙受耻辱。"
但是,纽约民主党众议员加里·阿克曼说,他继续"因本届政府对一场在伊拉克进行的战争如得不到支持将如何促进反恐怖战争的国际合作毫不作解释而感到严重关注。"
一些参议员于10月2日在参议院就同一个议题提出决议案,其文本与布什政府和众议院达成的折衷决议案一致。提出参议院决议案的参议员有:弗吉尼亚州共和党人约翰·沃纳、亚利桑那州共和党人约翰·麦凯恩、康涅狄格州民主党人约瑟夫·利伯曼以及印第安纳州民主党人埃文·贝赫。
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密歇根州民主党人卡尔·莱文10月3日正式提出他自己的伊拉克问题决议案,要求在联合国通过授权使用武力的决议之前,限制美国在伊拉克的军事行动。莱文说,国会有可能通过他和布什政府分别提出的决议案,他说,"(总统的)文本与我的文本没有不一致之处。"
参议院少数党领袖特伦特·洛特(共和党,密西西比州)预计,国会将给予总统他希望得到的授权,以"开始采取行动,促使萨达姆·侯赛因的末日到来"。
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约瑟夫·拜登(民主党,特拉华州)和该委员会资深成员理查德·卢格(共和党,印第安纳州)曾计划向委员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关于对伊拉克使用武力的决议案文本,这个文本更强调联合国的作用,并把撤销军备作为对伊拉克采取行动的唯一理由。不过拜登于10月2日表示,他们可能只会在下周辩论期间,在参议院全院提出他们的修正案,他还同时承认他们的决议案文本不太可能获得通过。
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汤姆·达施勒(民主党,南达科他州)说,他希望把莱文提出的决议案文本同总统希望的文本一起提交参议院表决。他还说,参议院在辩论期间可能有机会考虑拜登和卢格提出的修正案。国会两院分别制定辩论规则,决定是否允许在辩论期间提出修正案,目的都是在进行最后投票前,保证辩论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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