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慕马案”事发,沈阳市3个借助靠山大肆自肥的副秘书长相继落马。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原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政府驻京办主任翟力。
1995年底,沈阳市政府决定购买北京银泰国信经贸有限公司建设的十里河大厦作驻京办的办公场所及接待基地。翟力觉得这是索要回扣的好机会,于是,他利用谈判之机,以解决单位职工住房为由,擅自向谈判方海南银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索要回扣700万元左右。对方无奈,只好按其指定的银行和公司,汇去了300万元,翟力尽收囊中。
1998年沈阳市政府驻京办事处下属的沈阳富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富通小区,沈阳私营俊野电子有限公司老板苏某找到翟力,请其帮忙承揽项目,翟力一口答应,把小区部分项目交给苏某与军安公司合伙开发。此后不久,苏某对翟表示,要帮翟改善在新加坡生活、学习的妻儿的生活条件,翟力让其帮“整”点美元,苏某一次就给翟力送上20万美元。
现经检察机关查明,从1996年至2000年11月份,翟力利用主管下属公司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21.5万元,美元48.5万元,价值44.88万元的日产丰田吉普车1辆;挪用公款1520万元给自己和他人使用;贪污公款165万元。若不是“慕马案”东窗事发,不知还需多少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的血汗□能喂饱他的贪欲。
综观驻京办特使的犯罪纪录,我们发现,他们的堕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权力失去了监督。虽然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一个驻京办管理司专职负责对驻京办的管理,但实际上管理司还只是一个宏观的指导机构,在具体业务上并不干涉。驻京办具体业务职能的实施还是接受当地政府的领导。而对于常年驻在天子脚下的特使,当地政府也是鞭长莫及,因此管理监督的作用大大弱化。
驻京办主任们“犯事”,给驻京办的“特使”们敲响了警钟。驻京办的日常工作是怎样的?西部某市驻京办主任刘承虹撰文说:在一般人眼里,驻京办主任可谓“官不在大,有权就灵”。每天在祖国的首都,与一些部委的领导接触,地方上来的“父母官”,也负责全程接待,与领导“处熟了,能说上话,进步快”。其实,常人只看到了我们表面的“风风光光”,却未了解到我们驻京人员的辛酸与无奈。
刘说,1987年春,婚假尚未休完,我就接到某市驻京办主任的任命状。驻京办的主要职责是为当地招商引资、跑部委要项目、接待地方上来的领导等等。
跑项目流行的说法是“跑步(部)前(钱)进”。可是,国家的项目是有限的。为了能给家乡多争取到一些资金、项目,我派一名副职专门负责收集有关部委准备投放项目、资金的信息,了解到以后,迅速开展“公关”。说到“公关”,其实就是投其所好。某部委某司局的负责人有什么喜好,都要了如指掌。除了不停地介绍当地的情况以外,就是要根据他们的喜好,陪他们打牌、旅游、喝酒,陪他们买字画、古玩。
有一段时间,其他省驻京办要项目都比我们要得多,我们市的有关领导把我叫回去,狠狠地训了我一顿,甚至骂我是“饭桶”、“废物”。我虽是农家孩子,却从未受这么大的委屈,我把“副职”也给训了一顿,而后安排他带几名“攻关干将”住在有关部委的附近,联络感情跑项目,一旦有实质性的接触,我就亲自出马。一次,为了“搞定”一位副司长,我喝得直呕吐,之后,还借着酒劲,玩了通宵麻将,当然是借机输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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