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并不是贫穷

贫穷和它的另一个代名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背上了这么多的恶名,以至于老百姓说:“初级阶段是个筐,什么坏事都往里装!”

《春峰村非正常死亡档案》一文是在哪一期《南方周末》上,我已经记不得了。但是我仍然记得这一触目惊心的事实:一个小小的村子,在短短的十来年时间内竟有十六人死于外出打工,其中绝大部分死于矿山事故;而他们的家属所得的赔偿,绝大多数只有几千万把元。

我的印象中这篇新闻调查写得倒是很感人,但是记者把灾难的原因归结为贫穷却是我所不能苟同的。后来在7月9日《南方周末》的《百姓茶坊》栏目里,又看到《悲从中来》一文,就更加不舒服了;宛如连吃了两只苍蝇,不吐不快。

《悲从中来》一文竟把春峰村悲喜剧的正面价值归结为“以非正常死亡的决裂方式与贫穷命运抗争”这一“比悲剧更绵长的坚韧”!难道春峰村这些不幸的人们是自愿选择死亡的?他们在那么恶劣的劳动条件下离妻别子挣那么一点可怜的工资,有摆脱贫穷的希望吗?这种为自己和妻儿免于饿死而进行的挣扎,实出于动物的求生本能,这难道也叫坚韧?我湖南老家的许多堂兄弟也常外出打工,干最脏最累的活拿最少的工资。我每年过年都回家一趟,但从来没见过,也想象不出,他们有任何的英雄气概。我能够想象的倒是他们为了那点可怜的活命钱而甘心忍受老板的辱骂和工头的皮鞭!他们不知道劳工享有在安全的劳动条件下劳动的权利和节假日带薪休假的权利。他们的家属不知道最高法院早就有过“工伤事故概不负责”的免责条款无效的判决。可是记者和文人们总该知道吧?为什么对劳工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只字不提?

春峰村的人们是不幸的,但不幸的根源远不止是贫穷,更主要的是他们的麻木、愚昧和自私,还有我们整个社会的麻木、愚昧和自私。正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麻木、愚昧和自私,客观上起了宽纵狠心的老板们继续提供恶劣的劳动条件的作用。如果打工崽们联合起来为争取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而斗争,如果死一个人老板要赔它几十上百万元甚至身陷囹圄,老板们还敢强迫劳工在那么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干活吗?所以对于春峰村的人们,我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对于春峰村人的遭遇,我只能称之为悲喜剧。与春峰村的人们不同,西安的袁印博先生是真正的悲剧英雄;他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在法院喝农药自尽)抗议不公正的判决,终于改变了他和他的家人将在负债累累中度过一生的命运,给枉法裁判者敲了一次响亮的警钟!同样是非正常死亡,与其像春峰村的人那样不明不白地死去,何如像袁印博烈士一样轰轰烈烈地死去!


从春峰村悲喜剧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角度看,造成大量矿工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就更不是贫穷,而是良知的丧失,豺狼般的贪婪。许多造成事故的矿业主跟那些造假贩假之徒没有两样,跟那些垮桥塌楼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没有两样,都是只顾自己赚钱而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的。他们在劳动合同中写上“工伤事故概不负责”,也充分说明了他们对于恶劣的劳动条件和违章作业可能导致劳工的伤亡有充分的认识。在这些狼心狗肺的业主们和贪官们的心中,劳动者和消费者的生命原是不值一钱的。他们在人死后居然还敢拿出写有“工伤事故概不负责”条款的合同来(这是证明他们有罪的重要证据),似乎他们给死难者家属的那几千万把元是他们慷慨的恩赐!他们何曾考虑生命的价值?何曾考虑劳动者的死亡给其父母、妻子、儿女所带来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对于这些放任事故发生的业主和贪官们不予以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而把事故的原因扯到贫穷上去,那些不幸的死难者如何瞑目?

春峰村人的遭遇还有一些发人深省的地方。或许春峰村人并没有麻木到我前文所说的那种地步:他们虽然不懂法,但本能可能告诉他们死一个人是不能用几千万把元来了结的。他们中间可能有人想到过法院或公安局,但是不相信公安和司法对无钱无势的外地人是公正的;甚至可能有人找过法院或律师,但是付不起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和律师的代理费。如果是这样,那么公安和司法机关的形象就非改善不可,法官和律师就应该为自己的急功近利负一份良心责任-为什么不能先办事后收费呢?这是明摆着该赢的官司啊!春峰村当地政府和事故所在地政府也应该负一份良心责任:农民负担轻一些,春峰村的打工崽出外打工时就不至于那么饥不择食是个工作就干,他们就可以多找十天半月找个安全一点的厂矿干活;而不安全的厂矿长期存在,当地政府难道没有失察之嫌吗?--恐怕还不止是失察,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人甚至还放任、鼓励这种危险厂矿的存在,因为这会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这样的领导即使没有贪污受贿,就凭他们把财政收入看得比劳动者的生命更重要这一点而言,也应该说他们缺少了一点人性。

《南方周末》对春峰村悲喜剧的报道和评论还使我想到许许多多其他的事情。在我国贫穷几乎成了一切不体面的行为和罪恶行径的替罪羊。赖债的、偷窃的、要饭的都说自己穷,所以不得不赖债、偷窃或要饭;小官吏、小职员和工人也说自己穷,所以不得不在工资之外谋私利或者把工厂的东西往家拿;至于那些互相勾结的大贪官、大奸商和他们所豢养的伪学者们,更是厚颜无耻地说什么“腐败出效率”,言下之意腐败不止是富了他们自己而且有助于全国人民摆脱贫穷!在摆脱贫穷的口号下,一些脑满肠肥的法学家把道德与法律对立起来,一些大腹便便的经济学家把公平与效率对立起来!在摆脱贫穷的口号下,中国人大搞地方保护、部门垄断甚至公然提倡盗版。在摆脱贫穷的口号下,我们对于并不需要政府花钱的私生活权和政治自由的保护明显滞后,据说是为了集中精力摆脱贫穷解决十几亿人吃饭的问题;但实际上公有企业却日益亏损,急需救济的人得不到最起码的救济。在摆脱贫穷的口号下,商品和服务假冒伪劣盛行,厂矿重大责任事故接连不断,消费者和劳动者的权益都受到了极大的侵犯。在摆脱贫穷的口号下,“手术刀破开肚子要红包”,“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教书匠推销次品是榜样”,作为一个民族精神文明支柱的几个部门都腐烂到了如此不堪的程度!贫穷和它的另一个代名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背上了这么多的恶名,以至于老百姓说:“初级阶段是个筐,什么坏事都往里装!”

然而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都不能不问自己:摆脱贫穷就是一切吗?人除了财富之外难道不需要点别的什么吗?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也不能不问自己: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的人,每一个地方的人,每一个部门的人,都如此急功近利,如此不择手段地为摆脱贫穷而争斗,以至于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再有任何真正的信任和合作可言,干什么事情都不得不提心吊胆,果真能有助于我们摆脱贫穷吗?财富难道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瓜分出来的吗?没有公平能有真正的效率吗?没有道德的约束仅凭法律能建立和维持一种真正的秩序吗?(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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