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在崇高名义下灌输漠视生命的道德观的丑恶的说教,我们已经领教得太多太多。这个故事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它不但极端地反映了我们教育思想的缺陷,而且集中暴露了国人缺乏关爱、尊重生命这一基本素质,暴露了生命意识严重缺席、生命权被粗暴践踏的严峻现实。
中国底层百姓自古以来就有蚁民、草民之称,在肉食者眼里,他们的生命压根就不值钱。"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统治者眼里,人民是用来压迫、剥削、放牧并需严加防备的牛马猪羊;在历代英雄伟人眼里,人民是用来争城夺地、建功立业、成王成霸的工具武器;在共产党眼里,人民是哪里需要往哪拧的革命螺丝钉,让往哪搬往哪搬的一块砖,是埋头拉车、任劳任怨、吃的是草、挤的是奶的老黄牛、小母女、孺子牛,人权、生命权等同于猪权!"(破戒草之五十五:依旧人民是草民)。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这样评价"那些残忍的圣人":"历史上这种圣人不胜枚举。他们借口维护真理、神权、皇权、国家,其实不过是维护他们自己的特权。他们以为自己的血永远高贵,却毫不吝惜人类的鲜血!"。
这种"粗暴践踏"和"严重缺席",这种"上面"不把老百姓当人看、老百姓也不把别人当人看的状况,至今依然故我乃至变本加厉。中国人的生命权被"稳定"压倒了,被"国家"镇住了,被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四个坚持、十六大、政治大局、种种"崇高"精神等堂皇宏大的词汇遮掩和消解了。
鲁老爷子从历代庄严仁义的文字中读出"吃人"二字,老枭也从形形色色的文件、文章、报告、口号、宣传中,从"稳定压倒一切"、"主权高于人权"、"宁失千军、不失寸土"的喧嚷叫嚣中,从"有关部门"对种种"突发"事件事故的处理中,都发现了"吃人""杀人"的恶毒字样,发现了我们的党和政府、领袖领导们及"有关部门"对人民生命的冷酷漠视甚至肆意践踏!
近几年来,全国特大事故频发,死神的黑翼笼罩着神州大地。广西南丹的瞒天过海,山西富源的瞒上欺下,山西繁峙的转移尸体、焚尸灭迹…,这桩桩件件著名的矿难,让我强烈地感受到中国人民生命的被忽略,生命意义的不断贬值,生命权的没有保障。追根溯源,固然可以罗列种种原因,如安全生产历史欠账多、投入不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畅、整治不力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能落到实处等,但归根结底还在于对人民生命权的忽视。
更加可恨的是,"有关部门"在处理善后事宜时的丑陋乃至邪恶的表现。如最近发生的南京汤山镇发生特大落毒案,官方媒体报道延宕、轻忽,抢救过程歧视穷人,官方拼命封锁消息、自吹自擂…,都令人心寒之至!
联想到不久前山西繁峙义兴寨金矿发生的违法开采、违规作业、致人伤亡后不仅不思抢救,反而千方百计毁尸灭迹的恶性犯罪事件,联想到这几年来,农民因交不出税费或被打被逼被迫流落他乡,或被非法关押被当场击毙,或被逼无奈仰药自尽等悲惨现象,联想到各地对农民、法轮功分子、退伍老军人和下岗职工上访的"依法"严打,深感其中的异曲同工之妙:对人权特别是生命权的极端不尊重!
媒体在有选择地报道一些伤人、杀人的案件时,总是说罪犯是极度自私、法盲,或者缺乏法制知识等等,只有少数评论文章指出:这些案件的根源在于"缺乏对人的生命的基本的尊重"。
西方国家也难免会发生突发性事件,也会有人因种种原因而开杀戒,但不同的是他们的新闻可以全方面跟踪报道,整个社会会尽力给家属们以最大限度的安慰,政府将反省、问责、改进、吸取教训…,而有关领导往往要引咎辞职,甚至国旗也要降半旗志哀,令人感到平民的生命与当官的一样重要,看到国家对民众生命的敬重。
佛道儒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生命是三教共同的精神。佛教以为,生命对众生(佛学中众生包括动植物)都是宝贵的,众生都爱惜自己的生命,具有强烈的求生愿望。对于人类而言,每一个人都有求生存的权力,都应有安全感;道教主张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意识,主张不同种族、民族、宗教的人和谐共处;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其"仁者爱人"、"博爱之谓仁"的观点和"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都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类自身责任的体认。
可惜的是,佛道在现实世界影响有限,儒家则被历代帝王所利用,或弃其精华而取其糟粕,或作为表面的装饰,阳儒而阴法。而我党半个多世纪以来,实行的教育是阶级斗争、是宜将剩勇追穷寇、是痛打落水狗、是对待敌人象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这种冷酷斗争哲学,又把所剩无几的仁恕之道、博爱思想、把人性、人文和人道主义精神,摧残破坏殆尽,把人变成缺乏生命意识的蠢牛木马,变成漠视生命尊严的魔鬼野兽!
尊重生命,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社会中每一个人。不尊重生命的组织是不道德的组织,不尊重生命的政府是不合法的政府,不尊重生命的社会是不安全的社会,不尊重生命的人和生命得不到尊重的人,都不是人!(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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