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讲话从初稿到二稿
在纪念中共建党八十二周年之际,胡锦涛在中共党内理论部门举办的“三个代表理论研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文一万五千字。
该讲话稿是从五月下旬,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宣传部负责起草,委任王刚、王晨执笔写初稿,再经中央政治局秘书、中办常务副主任令计划(胡锦涛幕僚)执笔写第二稿,送中央书记处讨论。
中央书记处提15处修改意见
中央书记处在讨论中提出了十五处修改意见,送政治局常委会审核,然后又委派滕文生(江幕僚、中央委员、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理论研究室主任)整理,送中央书记处对各章节酌定,再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就该稿的中心、论点、提法,作出最后定论。
六月二十八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
江泽民的二次批示
江泽民在中央书记处送上的第二稿上批示:要和党的十六大决议精神保持一致,体现党的工作、方向的始终如一。
在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定论前,江泽民在中央书记处送上的定稿上又批示:好!要统一认识。
李长春承认对三个代表的贯彻有干扰情况
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中央部委书记会议上承认:当今,为什么要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因为从去年十一月党十六大以来,对三个代表思想的认识、学习、贯彻上,都存在着很大困扰、干扰的情况,其中较突出、普遍性的有三大问题;要迫切纠正、解决的有三个问题。
李长春指出,存在的较突出、普遍性的三大问题为:(一)对三个代表思想在党的工作、党的建设、国家发展战略上的重要性,及其地位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对政治思想冷漠和丧失信念;(二)对三个代表思想学习、贯彻、实践,抱着“形式化”、“任务观点”的态度,(三)对三个代表思想理论,认为不合党内、社会状况,即“过时论”、“不实际论”、“空谈、口号式论”。
李:要迫切纠正解决的三个问题
李长春又指出,要迫切纠正,解决的三个问题为:(一)要承认、接受三个代表思想是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十三年国内、国际复杂形势下,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创新、发展,形成的重要思想理论,要继承、光大;(二)党的中心工作、党的建设、发展,和本世纪初要达到的战略目标,必须要由经实践考验的正确思想、理论指导,才不会迷失方向,才不会在路线上、方针政策上犯大错误;(三)要清醒检讨、反省,党的队伍、党的各级干部队伍,在相当长的时间,在思想、理论上有严重的空白和盲点,已经在政治上、经济上、政策制订上受到了极大损害,付出了代价。
对讲稿七十多处意见建成妥协三原则
胡锦涛“七一”讲话稿,从起草到定稿的过程,主要围绕着对三个代表思想理论,在党的思想理论上的地位、江泽民个人的地位、对三个代表思想对全党、全军、全国的影响,展开了争议,来自不同派系的意见、建议,共提出了七十多处。结果达成了妥协的三原则:(一)凡是争议大的,从有利于党的工作、党内团结出发,原则上搁置,本届政治局不再讨论;(二)凡是通过的决议、制订的政策,以十六大决议精神为准则;(三)坚持不对领袖、领导人搞个人崇拜、树个人权威。
讲稿删去了对江的吹捧
在七度易稿中,删除了对江泽民个人的吹捧,如“以江泽民同志在实践中结合、提出符合中国革命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思想、理论”;“改革开放以来,始终贯彻、实践了三个代表思想”;“三个代表思想是全党、全军的政治信仰、思想理念、崇高境界”;“三个代表思想是指导全党、全军工作的理论和方向”……
删除“以法治党、以法督党”
同时,也删除了“全党和党的工作,必须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下……”、“贯彻、体现出以法治国、以法行政、以法督党的民主、法治社会主义社会”等。
多名政治局常委在首稿上,将“以法治党”、“以法督党”圈掉,注上“不符十六大精神”或“此提法会造成社会混乱”,最后还是被删除了。
胡“七一”讲话发表后的反映
胡锦涛“七一”讲话发表后,在中共中央各部委、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北京市委等单位有如下的评论:将“七一”讲话和十六大报告认真比较一下,“七一”讲话的中心是对三个代表思想“架空”、“抽象树立和歌颂,具体贬低和否定”、“一些新提法难吃准,难理解”、“要警惕树个人权威”……等等。
2003年7月动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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