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勾画“万象”灵芝养殖脉络
位于沈阳市青年大街天辰大厦19楼的 “辽宁万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大门上,忽然之间贴上了“沈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2003年12月15日封”的封条。而位于青年大街另一地点的“沈阳万象生物养殖有限公司”,也已经是人去楼空。顷刻间,近千人不知所措地聚集在沈阳万象公司的院子里,焦灼地等待结果。每个长相不同的脸上,表情却是“千人一面”──悲伤,痛苦、愤怒。这些“投资者”中1万、2万、10万,甚至20万的投资,一大半还没有返回来,难道说持续了近两年的“合作栽培”协议以及承诺高额回报的沈阳万象,真是个陷阱?
据沈阳万象生物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象公司)材料自述显示:该公司于2002年2月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成立,注册资金3000万元,至今已有380亩的国内最大的单体灵芝菌种和灵芝养殖基地,预计今年产十吨以上灵芝孢子粉及50吨灵芝子实体,产值可达8000万元。
根据众多投资者的介绍,有关万象公司吸纳资金的脉络开始清晰:从去年3月开始,投资人与万象公司签订《合作栽培协议书》和《委托栽培承诺书》,投资人每投资一万元,分十个月返还本金,每月1000元,第11、12个月返还“劳务费”,第13、14个月返还“分成金”。至于“劳务费”和“分成金”,合同上并没有标明具体数额,只是说“每袋(灵芝)3-7元”。不过,万象公司在口头上承诺,“劳务费”和“分成金”的数额是3500元/万元,也就是说,从第11到第14个月,每月可分得875元/万元,另外扣除25元代养费,实际将得到850元,实际利率为近30%。
除此之外,还有少数有条件培育灵芝的人与万象公司签订“代养协定”,万象集团提供菌种,负责回收。据调查,用这种方法投资的比例非常少,大概不到10%。
投资者王女士哭着说:“我下岗后没有了工作,后来经过朋友介绍听说了这个公司。我刚开始的时候只投了10000元。当时我看到这个公司还挺讲信用,一到规定的日期,我的银行卡上都会收到公司打过来的红利。于是我就动员丈夫将房子卖了,得款18万,然后我投进了15万在这个公司。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件,我真的不想活了,我丈夫知道这个经过他会打死我的。”
面对万象公司紧闭的大门,有的投资者说,平时到万象公司签订协定的人很多,有时一天有一二百人排队,公司的日常运转似乎很正常。12月11、12日,有人看到在万象公司门口等着签协议、交款的人还排着“长龙”。而且,12月12 日,万象公司给部分投资者的银行卡里汇入了一些红利,但从12月13日开始,就没有任何消息了。
“万象”被封
员工一早儿被警方带走
按照投资人提供的电话,记者试着拨打万象公司业务经理、洽谈经理等人的手机和办公室电话,但或是无人接听,或是空号,或是关机。
在投资人的指点下,记者又来到位于青年大街227号的天辰大厦。在天辰大厦,保安人员告诉记者,万象公司在大厦的19楼。在19楼,一把大锁已把大门牢牢地锁住。大门上也贴着一张封条,上面写着:沈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封。封条上的胶水还没有完全凝固。大厦的保安对记者说,早在 12月13日,警方就来过,并用封条封了这家公司的大门。12月15日上午,七八个员警再次来到这家公司,重新用封条封了公司的大门,还将聚集在公司门外的公司工作人员带走了。
就在这时,一名自称是万象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19楼。她说,她是来上班的,但早上她给同事打手机,电话关机,她感到有点儿奇怪。“万象公司最近有什么不对头的吗?”记者问。
这位女士一脸疑惑,说:“万象公司规模很大,上周五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在正常工作,怎么会突然停止营业呢?”至于万象公司的相关情况,这位元女士表示自己只是打工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在大厦的一楼,记者注意到,引导牌上标示19楼的公司名称叫“辽宁万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据知情人说,沈阳万象与辽宁万象的投资者是同一个主体,经营范围也相同。这个公司的董事长一直就是一个神秘人物,他很少在外抛头露面。所有的业务都是他的几个副总经理周某,张某等人操办的。而这些总经理从公司拿着不菲的高薪,到最后他们又将责任全部推到了董事长的身上。其实这个骗子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就想好了退路。他们在非法集资的两年中,其实多次经历过大风大浪,不过每次都是出了事后,由公司的主管老总出面,摆平各个部门,疏通好各个环节。
“当地警方难道不知道有这么一个骗子公司的存在?这个公司那一天没有因为要钱而引起的纠纷甚至打斗?为什么一定要等骗子们将钱卷跑了,员警才出现?这个里边有没有什么说法?我虽然不敢说骗子和所有的员警都是好朋友,但是最起码的有许多员警和政府官员,甚至媒体在为虎作伥!员警是接案不查,或者让双方‘坐下来自己解决’;官员甚至地方高级官员是大做保护伞;媒体和有些记者是为了几个广告费或者几个红包,而将媒体和新闻人的责任和道义全部出卖了。到最后,上当受骗者是滚雪球般的发展增加。我们这些哭天不应,喊地不灵的小老百姓,难道只能自认倒楣吗?!”投资者刘大为(音)气愤地说。
沈阳某律师事务所杨功涵律师则认为,其实中国现行的有关“经济诈骗中,民不报官不究”的规定,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形势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诈骗案的与日俱增,这个规定早就应该要“退休”。
案情重大
“估计万象集资三个亿”
“万象的集资数额也太大了。”2003年12月17日下午,在沈阳市经侦支队门口,两名公安人员步履匆匆,推开旋转门,快速离去。经侦支队没有明确地拒绝记者的采访,但负责此案的经侦支队二大队的工作人员说:“此案还在审查中,因为影响太大,所以要慎重接受采访。”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员说:“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估计沈阳万象公司的集资款在三个亿左右。如果统计名单增加的话,涉案金额还会更多。”
2004年春节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万象”公司的董事长和其他关键人物很少有落网的。现在被抓的全是公司的一些小喽罗。3亿多元的集资款,其中有1亿多被当作红利返还给了众多投资者,余下的早已经被该公司的高层转移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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