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华峰的案子首先是广州市东山区法院于2004年3月18日作出12年刑期的刑事判决。喻华峰不服,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6月7日开庭审理了该案件,并于2004年6月15日作出二审判决,再次确定喻华峰犯贪污罪,但改判七年;犯行贿罪,判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喻华峰还是不服,继续进行申诉。现在,申诉又被驳回。
据消息人士说,喻华峰对此申诉被驳回仍然不服,已决定继续向更高一级法院申诉,直至申诉至北京的最高法院。喻华峰的申诉被驳回后,南方报业集团的媒体从业员普遍感到不满,但敢怒而不敢言。当地媒体对此驳回的消息没有作出报道,相信是广东当局对的媒体内部传令使然。
对于南都案发生后的波折,广州媒体人士分析说,虽然社会上,媒体内部,以至于一些广东离休老干部对此案表达了不同意见,并且向上上书,但是中宣部和广东省委始终针对南都所进行的控制和打压毫不松懈,采取“一整到底”,甚至“将错就错”的立场。这是因为担心一旦被南都案“翻案”,当局便失去对媒体的掌控,“助长”媒体的监督活力,对当局不利。
消息人士担心,在目前的媒体生存情况下,当局会对南都案继续“穷追猛打”,程益中的前景充满厄运,由于当局认定他有贪污行为,他仍有可能再次被逮捕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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