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人权组织“人权观察”表示, 他们强烈呼吁呼吁欧美国家尽快制定”全球网络自由法案”, 限制国际网络公司接受中国政府政府对网络信息的控制.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人权观察”星期四发布的报告指责微软, 雅虎, 谷歌.思科等国际网络公司协助中国政府控制网络信息, 报告敦促这些公司告知网民,他们得到的信息是经过审查和过滤的. 报告说,上述国际网络公司的生存基础是言论和信息的自由流通,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却又充当了新闻审查官的角色,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中国政府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要求,这些公司仍然对信息进行审查和过滤.
“人权观察”亚洲部负责人芮莎非女士说,“人权观察” 支持“全球网路自由法案”, 这项法案是由美国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 于今年三月提出的。这项法案的目的在于保护全球网络信息的自由开放,使得极权国家严格审查、全面监督网络的计划胎死腹中。芮莎非女士说,
“在过滤和控制网络信息问题上,我们希望这一法律实际上能够使西方网络公司更容易抵制来自中国政府的压力,有了这一法律,这些公司就可以对中国政府说,如果他们接受中国政府过滤网络信息的要求,他们就违反了欧美国家的法律,这样也就给中国政府施加了压力.”
芮莎菲女士说, 因为屈服于中国限制言论自由的措施,雅虎以及包括谷歌在内的其它几家互联网公司都成了部分美国国会议员批评的对象。她认为, 雅虎和其它网络公司在中国经营时, 必须尊重新闻自由的准则, 而不应该在不同的国家奉行不同的标准.
在北京的中国异议人士刘晓波说, 谷歌应中国政府的要求对网络引擎进行过滤,这一做法使网络控制更为隐蔽,因为过去打不开一个网页的时候,你知道是被封掉了,现在则看不到网络的全貌,而且网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刘晓波说:
“现在国内封网的状况越来越厉害。一般的民间的网站,特别是发布时政新闻评论的网站,基本上封网封得已经没有什么网站能够发布这种新闻或者是评论了。甚至像《世纪中国》这种比较温和的网站都封了。”
刘晓波指出,雅虎公司曾经把师涛等两位用户的个人资料交给中国有关当局,导致他们遭到中国政府的监禁,这是非常可耻的行为:“他们的理由是,他们要在中国做生意,就得遵循所在国的法律。但我觉得这种理由是不成立的。如果这些公司都不屈从于中国的网络管理,我想中国政府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能够完全控制他们。关键是,这是见利忘义,践踏言论自由,我觉得他们的理由是无法辩护的。”
刘晓波说 ,他希望欧美国家尽快通过《全球互联网自由法案》,打击世界各国政府对互联网信息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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