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从正科级干部升到副处级,河南省许昌县蒋官池镇党委书记在中间人帮助下,前后“投资”65万元用于“进步”,不料,所托付的对象是骗子,65万元至今无法追回。
为追回被骗钱款,中间人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结果被判刑入狱。但镇党委书记甲光军非但没有卷入“买官”烦恼的,而且已从蒋官池镇调任许昌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并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
此前,甲光军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被骗65万元并不否认,但他坚称:被王培丽等人骗走的钱是其揽工程款并不是买官被骗。
“我与唐宝立、郑章德夫妇见过几次,第一次给唐宝立20万元时是在郑州市金河宾馆一个包间内。”他说,“在场的人还有周民,是我亲手将20万元递给唐宝立的,后来应唐的要求,从许昌市的一个银行账户上,给唐宝立汇去10万元。”
甲光军称,唐宝立介绍其与郑章德夫妇认识后,郑章德夫妇也从他手里拿走了35万元。到目前为止,唐宝立已归还了现金22万元,其余43万元在郑章德、王培丽的手中,现在无法追回。
作为正科级干部,甲光军每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那么,65万元巨款从何而来?面对疑问,甲光军这样解释:“是老婆的钱,并不是我的钱。”
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一位刑警透露:“警方将于近期向许昌市有关部门通报此事。”
镇党委书记“买官”被骗65万元
2005年12月6日,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检方指控周民(化名)、阎运刚等6名嫌疑人“在王培丽的租住处,限制王培丽与其女儿的人身自由,并对二人实施殴打、绳子勒等手段……”
和众多刑事案的开庭一样,接下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与辩论,此时庭审中出现了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这些被告对王培丽与其女儿实施伤害前提是索要债务。
庭审中,还涉及了一个关联人——许昌县蒋官池镇党委书记甲光军。
事实上,周民、阎运刚等6人对王培丽实施的非法拘禁,正是为了帮甲光军书记讨回被王培丽、郑章德夫妇骗走的65万元。周民等人是从“中间人” 的角色转换成“被告人”的。
2005年12月19日,中原区法院对这起非法拘禁案进行宣判:周民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阎运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拿到判决书后,周民的妻子大喊冤枉,称其夫周民之所以卷入这起非法拘禁案直至被判刑,原因就是为其老乡甲光军调动工作,钱被骗后,是甲光军指示周民去讨要的。 “周民被判刑如果罪有应得的话,为何没有人去追究买官者的责任呢?身为官员的人买官是不是犯法?”她问。
请人帮忙调动结识“大人物”
周民是某期刊杂志社聘用人员,由于其与甲光军是同乡关系,二人交情颇深。甲光军在一次闲谈中曾请周民帮忙调动工作。
2003年11月,周民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北京人唐宝立,据那个朋友介绍,唐宝立的叔叔是“中央领导”。几天后,唐宝立给周民打电话时表示,晚上要请省里一个领导吃饭,让周民有空来结识一下河南省建设厅党委书记。 当晚,在郑州市金河宾馆举行的酒宴中,唐宝立向周民介绍了两个人——郑章德、王培丽夫妇。
这次见面时,唐宝立向周民介绍郑章德时说,郑是河南省建设厅的党委书记。为验证唐宝立的话,郑章德从提包里拿出了一个胸卡,胸卡上有郑的照片及职务——河南省建设厅党委书记。此后,郑又向周民介绍其妻王培丽是河南省政府某“主要领导的侄女”。
酒宴中间,周民向二人提出,能否通过关系提拔调动一下其同乡甲光军的工作。二人满口答应了。在这次酒宴中,众人约定,过几天要见一下甲光军本人。
花钱想买宣教处副处长职位
周民很快将这一喜讯告知了甲光军,甲光军对周民的热情帮忙非常感谢,并让周快些办理。
2004年9月,在周民的协助下,甲光军与唐宝立、郑章德等人在郑州市一宾馆见了面,其间,郑章德再次亮出有他照片和职务的“建设厅党委书记”的胸卡,这让甲光军也深信不疑。
2005年2月,甲光军再次从许昌市来到郑州市一宾馆,这一次,甲光军宴请了众人。酒后,众人留下甲光军、周民与唐宝立3人。
3人在此次实质性的谈话中,唐宝立答应帮甲光军调动工作,但他提出,办事需要一定的费用。甲光军当即表示:只要能办成调动,钱不是问题。双方商定,由唐宝立、郑章德二人负责,将甲光军调到河南省建设厅任宣教处副处长(行政级别是副处级)。双方认同后,在金河宾馆贵宾5号包间里,甲光军亲手递给唐宝立现金20万元。唐宝立给甲光军打了收据:今收到货款20万元,货到两清。落款人是唐宝立。
3天后,回到北京的唐宝立再次要求甲光军“钱不够,再打10万元来”。当天下午,甲光军的妻子向唐宝立提供的账户汇去10万元。甲光军还给了郑章德夫妇35万元, 现已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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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回被骗钱款,中间人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结果被判刑入狱。但镇党委书记甲光军非但没有卷入“买官”烦恼的,而且已从蒋官池镇调任许昌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并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
此前,甲光军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被骗65万元并不否认,但他坚称:被王培丽等人骗走的钱是其揽工程款并不是买官被骗。
“我与唐宝立、郑章德夫妇见过几次,第一次给唐宝立20万元时是在郑州市金河宾馆一个包间内。”他说,“在场的人还有周民,是我亲手将20万元递给唐宝立的,后来应唐的要求,从许昌市的一个银行账户上,给唐宝立汇去10万元。”
甲光军称,唐宝立介绍其与郑章德夫妇认识后,郑章德夫妇也从他手里拿走了35万元。到目前为止,唐宝立已归还了现金22万元,其余43万元在郑章德、王培丽的手中,现在无法追回。
作为正科级干部,甲光军每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那么,65万元巨款从何而来?面对疑问,甲光军这样解释:“是老婆的钱,并不是我的钱。”
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一位刑警透露:“警方将于近期向许昌市有关部门通报此事。”
镇党委书记“买官”被骗65万元
2005年12月6日,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检方指控周民(化名)、阎运刚等6名嫌疑人“在王培丽的租住处,限制王培丽与其女儿的人身自由,并对二人实施殴打、绳子勒等手段……”
和众多刑事案的开庭一样,接下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与辩论,此时庭审中出现了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这些被告对王培丽与其女儿实施伤害前提是索要债务。
庭审中,还涉及了一个关联人——许昌县蒋官池镇党委书记甲光军。
事实上,周民、阎运刚等6人对王培丽实施的非法拘禁,正是为了帮甲光军书记讨回被王培丽、郑章德夫妇骗走的65万元。周民等人是从“中间人” 的角色转换成“被告人”的。
2005年12月19日,中原区法院对这起非法拘禁案进行宣判:周民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阎运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拿到判决书后,周民的妻子大喊冤枉,称其夫周民之所以卷入这起非法拘禁案直至被判刑,原因就是为其老乡甲光军调动工作,钱被骗后,是甲光军指示周民去讨要的。 “周民被判刑如果罪有应得的话,为何没有人去追究买官者的责任呢?身为官员的人买官是不是犯法?”她问。
请人帮忙调动结识“大人物”
周民是某期刊杂志社聘用人员,由于其与甲光军是同乡关系,二人交情颇深。甲光军在一次闲谈中曾请周民帮忙调动工作。
2003年11月,周民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北京人唐宝立,据那个朋友介绍,唐宝立的叔叔是“中央领导”。几天后,唐宝立给周民打电话时表示,晚上要请省里一个领导吃饭,让周民有空来结识一下河南省建设厅党委书记。 当晚,在郑州市金河宾馆举行的酒宴中,唐宝立向周民介绍了两个人——郑章德、王培丽夫妇。
这次见面时,唐宝立向周民介绍郑章德时说,郑是河南省建设厅的党委书记。为验证唐宝立的话,郑章德从提包里拿出了一个胸卡,胸卡上有郑的照片及职务——河南省建设厅党委书记。此后,郑又向周民介绍其妻王培丽是河南省政府某“主要领导的侄女”。
酒宴中间,周民向二人提出,能否通过关系提拔调动一下其同乡甲光军的工作。二人满口答应了。在这次酒宴中,众人约定,过几天要见一下甲光军本人。
花钱想买宣教处副处长职位
周民很快将这一喜讯告知了甲光军,甲光军对周民的热情帮忙非常感谢,并让周快些办理。
2004年9月,在周民的协助下,甲光军与唐宝立、郑章德等人在郑州市一宾馆见了面,其间,郑章德再次亮出有他照片和职务的“建设厅党委书记”的胸卡,这让甲光军也深信不疑。
2005年2月,甲光军再次从许昌市来到郑州市一宾馆,这一次,甲光军宴请了众人。酒后,众人留下甲光军、周民与唐宝立3人。
3人在此次实质性的谈话中,唐宝立答应帮甲光军调动工作,但他提出,办事需要一定的费用。甲光军当即表示:只要能办成调动,钱不是问题。双方商定,由唐宝立、郑章德二人负责,将甲光军调到河南省建设厅任宣教处副处长(行政级别是副处级)。双方认同后,在金河宾馆贵宾5号包间里,甲光军亲手递给唐宝立现金20万元。唐宝立给甲光军打了收据:今收到货款20万元,货到两清。落款人是唐宝立。
3天后,回到北京的唐宝立再次要求甲光军“钱不够,再打10万元来”。当天下午,甲光军的妻子向唐宝立提供的账户汇去10万元。甲光军还给了郑章德夫妇35万元, 现已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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