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国家机关数十个部委联合在北京举行“反腐败展览”展出自2003年末中共“十六大”以来,被挖出中共党内“大毒瘤”——省部级腐败分子,展示了中共一党独裁、腐败难以阻挡的历史必然性,一些严重腐败的省部级官员,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瞩目。种种迹象表明,在过去5年来间,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在扩大泛滥,腐败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的严重态势。而中共党内认为:“特别是中央决定开除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的党籍和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充分表明中共党惩治腐败的决心。”但中共一党独裁执政的现实,将永远难以改变对党政和这个国家一体化腐败制衡、近60年的生态环境。
2007年7月5日、9月7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旗下《检察日报》及中共广东省委南方日报旗下《南方都市报》(分别见两报《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被拉下马》、鄢烈山《情妇起义:21世纪的中国传奇》等文),披露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被“11名情妇”联手“起义”、“首席情妇”五年多奋力举报“惊动中央”被拉下马的世纪经典、腐败传奇故事。此前,还出现山东省济南市人大主任段义和以非常暴力手段——爆炸来铲除情妇的惊天大案……
● 中国第一贪长期逍遥法外
在被例“16大”以来,其中最早于2002年就被中国审计发现,总计达300亿左右的中国第一腐败案——高严曾任中国国家电力公司法人代表、党组书记才显山露水暴露于全中国。但至今5年多过去,中国第一腐败案——高严依然没有任何结果,生不见人,死没有任何音讯。高严从人间蒸发……
高严第一中国腐败案,在2003年末,被中国审计首先发现。2004年6月23日,中国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披露了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任期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称,在1998年——2002年期间,该公司损益不实情况严重,累计少计利润78亿元。更为严重的是,因为决策失误该公司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及金额78.4亿元,其中因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的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占42%,高严个人乱批、乱用资金达 100多亿。从而揭示中国第一贪审计证实的黑幕。
● 无法建立党政生态环境
最近中共公开资料显示:“16大”以来(“16大”于2002年11月8日召开),中共查处了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曾任吉林省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等16位省部级官员违纪违法犯罪腐败。但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党政腐败此五年时间绝非只有这16名省部级高官,其中2004年爆发的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国家国土资源部长田凤山、湖北省省长张国光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省部级贪官未例如此此展览数据。
据中共不完全数字显示,200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万多人。2004年,处理各级腐败分子超过20万人。2005年,11万多名党员受到不同程度处分,约占党员总数1.6‰。2006年,9万多人受到党纪处分,占党员总数1.4‰。据不完全总计:“改革开放”近30年,中共约有被抓住、总数超过500万党政干部因腐败被处理各种各样公开的处理或治罪判刑。最近的2006年,中国共查党政企商业贿赂案件10883件,涉案总金额 37.66亿元。这表明,中国独党、自己监督自己、没有生态环境制衡之下的执政在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存在着严重、难以遏制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以下是中共“16大”以来中共高官腐败的不完全统计:
● 腐败高官令世界震惊
2002年 6位
石兆彬,福建省委副书记,2002年3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刘知炳,广西政府副主席,2002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秦昌典,重庆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6月,玩忽职守罪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郑光迪,交通部副部长,2002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高 严,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失踪,2003年11月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双开”。到2007年末,超过5年时间、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朱小华,光大公司董事长,2002年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3年 7位
田凤岐,辽宁省高级法院院长,2003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丛福奎,河北省副省长,2003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李嘉廷,云南省长,2003年7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程维高,河北省委书记,2003年8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撤销正部级待遇。
王雪冰,中国银行行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王怀忠,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
麦崇楷,广东省高级法院院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4年 8位
柴王群,云南省委宣传部长,2004年3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潘广田,山东省政协副主席,2004年4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刘长贵,贵州省副省长,2004年4月,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徒刑11年。
吴振汉,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2004年6月因违纪并涉嫌犯罪被“双开”。
刘方仁,贵州省委书记,2004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钟麓,浙江省副省长,2004年8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阿曼哈吉,新疆政府副主席,2004年10月因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张国光,湖北省长,2004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5年 13位
李达昌,四川省副省长,2005年1月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张 凯,广东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撤职。
刘克田,辽宁省副省长,2005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张恩照,中国建设银行行长,2005年3月因涉嫌犯罪辞职,正在审查。
张宗海,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5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王昭耀,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9月因涉嫌犯罪被撤职。
王有杰,河南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9月因涉嫌受贿被“双开”。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吕德彬,河南省副省长,2005年9月因买凶杀妻被判处死刑。
陈维席,安徽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失职被撤职,降为正厅级巡视员。
王厚宏,海南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违纪被终止人大代表职务。
田凤山,国土资源部长,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韩桂芝,黑龙江省政协主席,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刘金宝,香港中国银行副董事长,2005年被判处死缓。
2006年 8位
丁鑫发,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1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徐国健,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侯伍杰,山西省委副书记,2006年3月因涉嫌受贿被起诉,此前已被“双开”。
王守业,海军副司令,2006年4月,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刘志华,北京市副市长,2006年6月因生活腐化堕落被撤职立案审查。
何闽旭,安徽省副省长,2006年6月因涉嫌腐败被“双规”。
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2006年9月因涉及上海社保资金案被立案检查并免职。
杜世成,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2006年11月被“双规”。
2007年 4位
刘维明,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2007年1月22日,“严重违纪”,被“双开”。
庞家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2007年7月被“双规”。
段义和,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2007年8月9日,因犯爆炸罪、受贿罪、已被执行死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二审已执行死刑。
荆福生,中共福建省委传部长,2007年9月14日,因受贿罪766.75万元,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资产。
● 中共特色“养二奶”
据中共联合“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览”16位贪官数据不完全显示:自中国十六大以来,中央累计查处严重腐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16名,平均每年3名,而这些巨贪的“落马”大多与色、赌、洗钱三大基本方式有关,九成包养情妇,与地产商“权钱交易”以及“权色交易”腐败最为突出。
以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武龙等来说,“以色为贪”成为官员犯罪的主要动力之一,在最近公开展览的16名巨贪中,有近9成(14名)包养情妇,有的甚至包养多位情妇,如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还有被执行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不仅长年包养情妇,而且与情妇生养一小孩,犯下重婚罪。
情色权钱交易,成为中共高官腐败深入的第一“突破口”。21世纪以来,由于中共独党的全球性“特色”,高官腐败的“情色权钱交易”成为权力膨胀、国富民穷时代的一个显着特色,且高官腐败轨迹越来越呈隐秘化和智能化、权力化。据2000年广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显示,100%的贪官包养“二奶”。而“买官卖官”“期权腐败”“以权谋钱”等最腐朽腐败手段,已成中国高官象拥有MBA管理的“二奶团队”那样明目张胆的以最腐朽的手段,来演绎21世纪“中国特色”的党政新腐败。陈良宇腐败,操纵的腐败资金之大、可抵一个中小国家的财富。
2007年,“情色权钱”在中国政界创出令全球为之震惊的两大奇案:一则是,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不惜以绝对暴力——爆炸来清除情妇;另一则是,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被“11名情妇”联手“起义”、“首席情妇”等五年多奋力举报“震惊中央”而拉下马,创造了中国乃至全球“情色腐败”的举世经典,刷新了国内外党政腐败世纪新奇的纪录,被称为《21世纪的中国传奇》、登峰造极。
● 国家生态环境比天大
世界上第一富裕的北欧五国挪威(21世纪以来,连续排名全球排名第一。2006年人均国民总收入59590美元)、瑞士(排名第二)、丹麦(第三等)、冰岛、芬兰等国,反腐败不用重典,如芬兰对腐败犯罪的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四年,有中国公民无不担心的问“那有官贪污腐败千万元、亿元怎么办?”而北欧诸国根本就没有任何可以拿到或得到着么多钱的渠道(就是抢银行也无法在一处银行得到1000万元之巨的现钞)。
为什么中国的重典之下反而反腐败效果不理想?而北欧国家不用重典,却反而把廉政建设搞的有声有色?关键是北欧国家建立了一套完整、全面的反腐败的生态环境。从国家、社会体制上来说:首先是人民权力的“议会”监督,接着是政党的监督,专门机构的监督,最后是“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公民的监督,这五位一体的从立法到执政,从社会到公民,从党派政治到专业执法,覆盖了整个国家、社会的所有过程,尤其是舆论监督和公民监督,标志着“权力人”和“执政者”、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天然制衡关系。执政者的公共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阳光下运行,就难以有黑暗、阴暗面就无法不暴露在阳光之下——这是人类大自然谁都无法抗拒的规则。
当今世界法制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制衡,象自然生态环境一样的天然制衡,只能将国家引向公正与进步,对国家正常化有百利而无一害;而缺乏相互牵制、没有这种天然制衡的环境,却只能让生物链断裂,进而让土地、山水,植物、生物、动物等等环境恶化,失去大自然那旖旎、大好春光。
“政治局”体制非法合法?
中共政治局体制、中共党体制,永远与国家体制悖论。政治局体制,与国家公民有什么干系?又符合国家的什么法律?
全球“法制国家”唯一的中共“政治局”特色体制,决策、制造了中国近60年历史上、中共党86年来的十数次“路线斗争”、“三反五反”“大跃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人类最为悲惨的天灾人祸。这说明:中国“政治局”最高决策体制、绝对垄断独霸的最高决策,有其必然的国家与执政党历史性、灾难性的漏洞。
话要从两端了讲。一个国家的政制,有他必然的“合法”条件和环境,中共自“暴力革命”时期创党设置“政治局”、一直延续超过70、80年间的这种“政治局”政制值得历史性质疑。因为这个国家是人民的国家,而绝非一个党的国家。人民的国家要有绝大多数公民“举手”许可的“合法性”;而党国,则不需要公民举手,只要大多数党员“许可”就可以成立。这是党与国的“分水岭”。若要说当时(1949年之前)、当年中共党创建的“政治局”是党的机构,那没有什么合法与否之分,因为它在野。然,历史跨国近60年,将一党之政制又原班照抄到一个“法制国家”之上,“政治局”体制就未必合法。不实行“法制国家”则已,实行 “法制国家”,却“暴力革命”的政制依然近60年?真是“人民当家作主人”吗?
最最“法制国家”、历史源头的是:一个党,只有7200万党员,却决定了一个国家整个12亿多公民之间的“国家大事”,怎样履行“合法”“公正”的国家与公民的法则?怎样让公民与这个党的“意志”殊途同归?怎样符合一个国家公平的法制人人平等、“公正”原则?因之:就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的十数次“路线斗争”、“三反五反”“大跃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及国家主席、等等的历史性灾难。新中国历史上最大天灾人祸,十数次“路线斗争”、“三反五反”“大跃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等全是“政治局”决策的结果,是没有制衡、没有法制、没有一切游戏规则。昨天、上世纪中叶的党派体制,延续不变的成为今日 “法制国家”的当然体制?
制衡,是人类、大自然界唯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没有制衡,人类何以继续?中国最顶级政制的“政治局”体制,跨越中国80年、60年、100年既没有所谓中共党党内的任何制衡环境,也没有中国国家的任何制衡环境,中国连“三反五反”“大跃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千千万万个人头落地等等都根本、源头无奈,还真能建立起一个正常国家、反腐败的生态环境?
原题目:中国“第一贪”逍遥法外—— 从“16大”以来16位省部级高官看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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