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大陆人们所经常议论的话题之一是农民工问题,笔者对此颇多感触,愿意针对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作一番探讨。
中国是一个以农为本的古国,几千年以来,全国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农村里。从事耕耘养殖的人每年劳动所得,除去纳税之外,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在那时,农村里根本没有什么领导官员,靠着乡绅族长维持邻里秩序。农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然日子过得辛苦,却也自得其乐。这些善良淳朴的农民不是没有烦恼;天灾、干旱、洪涝、人祸贪官豪吏的剥削,常常弄得他们饔飧不继和妻离子散,实在活不下去时,祇得揭竿而起,聚众造反——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起家的。
农民是中共的恩人
8年抗日战争,使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农民遭受了极大的苦难。日本人执行的是以战养战和三光政策,在农村肆意烧毁抢掠。国民党是合法政府,当然要征粮征税。而共产党的衣食给养也必须取之于民。不过他们远比日本人和国民党高明,他们很会作群众工作。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深得民心。另外,他们不受任何法律和民俗的约束,世界上各国的法律都是保护私人财产的,唯有他们却可以用革命的名义在农村展开暴力土改,斗争地主富农,没收他们的耕地,将之分给贫下中农。我们知道,中国是个地少人多地国度,人均土地占有量极为有限,当时的所谓地主,大多是经过长期省吃俭用积攒一点钱购置10亩8亩土地而已,而所谓富农则是在农忙时雇个两个人帮工,根本没有或很少有千百相连的大财主。但中共不管这些,为了诱骗广大农民,他们把这些少数的地富家庭作为靶子尽情加以迫害,当时在山东苏北等“老区”,几乎所有的地富份子均被残忍杀害。有什么“望中央——吊在树枝上绞杀,倒栽葱”——头朝下活埋,“点天灯”——身上浇油烧死,等灭绝人性的酷刑广泛流行。地富家中的一切财物包括日用品都由大家瓜分。地富的亲属子女则净身出户,被撵到贫脊的角落里容身,然后把土地分给贫下中农,明确宣布,某块土地归谁所有,并发给土地所有证以示诚信。这些表演博得了所有农民的热烈拥护,尤其是极大地满足了时代务农的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欲,所以纷纷报名参军,捐献粮食,或踊跃投身支前活动。根据当时估计,在全国各个战场,参军的农民不下600万人,而后勤支援则至少在2000万人次以上,这就是解放军在内战中能全面取胜的主要原因,并且中共由此夺取了政权。所以说中国的农民对中国共产党而言,是有功的,而且是头功。说他们是中共的恩人,是中共的衣食父母,一点也不为过。
中共对农民的剥夺
可是,中共在取得政权后,是怎样对待他们的恩人和衣食父母的呢?请看下列事实:约在1952年,宣布全国土地一律归国有或集体所有。在农村组织了互助组、生产队,土地进行重新分配。这样全国的5亿农民忽然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共产党郑重承诺分给他们的土地所有权。由子耕农变成佃户,这种佃户是强制性的,当也得当,不当也得当。不许你推卸这份责任,公粮必须由你交,农业税必须由你出。
解放前,农村里没有什么领导干部。中共来了,立即成立党支部以及生产队,设书记和队长,执掌行政、财务大权,履行基层政府职能。但工资由农民负担。这些人大肆贪污挥霍,成了土皇帝,压在农民头上的大山。
约在1955年,宣布了农村的户口制度,规定农民们不准迁往城市,甚至不准迁往其他农村,婚嫁必须由村委会开具准迁证。
从解放后一直到现在农村的义务教育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在城市小学以及初中一律公办,由政府出全部经费。而广大农村的办学经费由村民自筹,而且祇有小学,教学品质也比较低。
同样的是:城里人的医疗费可以报销,职工70%,家属也报销50%.而农民看病完全由自家花钱。
每年成年的农民必须出义务工若干天,自带粮油行李,去外地参加水利或公路建设,这就是徭役——农奴的又一特征。而城市居民则没有。
从1958年起开始的三面红旗运动中,人民公社全面在农村中成立。各户农民的铁锅被拆下,砸碎,去大炼钢铁,家庭解体,改吃集体食堂。对此,毛泽东颇为欣赏,说有了共产主义的苗头。而实际上却很像饲养牲畜。给你吃什么、吃多少,全由干部决定。其结果是为干部多吃多占大开方便之门。农民们吃不饱肚子,挨饿,没力气干活,造成农田荒芜,粮食减产。由于各级干部层层加码虚报粮食增产,公粮不减反增,家家户户反而得买粮交公粮,造成全国大面积饥荒,共饿死3000万人以上。
在1960年后,中共为了保障城市供应,第一次大规模下放人口,将城市中的五类份子和犯人家属统统驱往农村,增加农村的负担。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共第二次从城市下放人口,这次主要是所谓闲散人口(妇孺)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反动的资产阶级家属等。情况凄惨,又增加了农村负担。
1968年到1969年,毛泽东在利用完红卫兵打倒刘少奇等政敌之后,将几百万桀驽不驯又无法安排的知识青年统统下放,给农村增加了第3次的负担。
为了将这些数量庞大的城市人口顺利下放,中共绞尽了脑汁,炮制了许多动听的口号。如“农村是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市吃闲饭,”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等。但实际上是为城市卸包袱。本来村里早已人口过剩,耕地不足,如今又一再平添许多外来的人,不会农活,却还得给他们盖房子,及供应粮菜,这该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农民的处境真是雪上加霜。中共一再以他们恩人的家园作为他们政治失误的垃圾场。这个垃圾场原来就是培植他们取得政权的温床。当他们大小头目一旦进入城市就翻脸不认人,恩将仇报,弃之后蔽 .对曾是他们衣食父母的农民施以各种苛政,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中共的这种本质,这种党性,就是毫无良心忘恩负义。
农民沦为二等公民
这种粗暴的违反人类发展自然规律的城乡二元化的政策长期推行的后果是严重的:一方面,使占全国人口80-90%的农民陷入极度的贫困之中,长期无法改善。农民事实上沦为农奴或二等公民。人格 矮化,人权被践踏。在就业,婚姻,医保供应等方面都受到歧视。特别是全国80-90%的儿童被剥夺了公平受教育的权利是中国智慧资源最大的损失和浪费。一个高唱“解放全人类”的社会主义政权,竟然强制性的把它的公民分成4个等级,并且把这种不平等的制度维持了半个世纪以上,今仍不想彻底改正,实在是莫大的罪恶。
另一方面,这种政策也并没有达到他们所没想到的保障城市有序建设和促进供应飞跃发展的目的。在6、70年代,差不多有整。20年,即一代人的时光,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都几乎是原地踏步不动,过着你穷我也穷的日子。当然经济的停滞还有其他的原因,如三面红旗,文化大革命,——这也是中共制造的灾难。但是无疑城乡被恶性割裂也是也一个原因。本来,在人类发展史上,农村应该是先于城市出现的。随着人口的增加与生产,生活的要求不断加大,需要有行政管理和物品交换的中心,于是城市开始出现。城市和农村,是人类社会两个相辅相成的有机体。城市规模逐步扩大,人手不足,农村人口流入。进城的人多了,工作岗位不足,有的人自会返回老家。一切都在自然渐进的过程中诞生,又经济活动的供需关系决定人口流动的方向。工业建设稳步拓展,农村进入城市细水长流,基本上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即或偶有突发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政府祇要做好规划,调整,调节的工作既可——世界上各国的城市大概都是遵循这个规律发展起来的把,也从未见什么城乡矛盾的现象。唯有中共别出心裁,搞出一套城乡二元化,造成了近年来农民如溃堤潮水涌入城市,而城市基础设施无法满足要求的尴尬局面。
农民大量进城务工,作各种固定或临时工,技术性或杂务的各种工作。大家习惯性的称为农民工。另外也有各类摊贩服务行业或个体经营的。是一桩适应经济发展规律,符合人口流动规律的好事。不幸的是,它被中共人为的阻断了30来年。一旦闸门开放,利国利民的效果马上凸现出来。
离乡背井的农民工
仿佛久旱逢甘露使农民同胞得以缓解贫困,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多少有利于缩小城乡的差距。更重要是降低了他们的自卑感,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恢复了同样是人的尊严。农民工的流入充分满足了基础建设和工业扩大生产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促进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和外贸事业的繁荣兴旺,在中国走向崛起的过程中,农民工是克尽职守,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有一份功劳和苦劳的。但是很遗憾,中共对他们的看法并无太大的改变。允许农民工进城,不过是因为目前工作的需要而已。但是决不可以解脱其农民的身分和作为农民对土地所负担的义务。在这里,为了说明问题,不妨举农村的一个6口之家为例。这一家祖孙三代:祖父母,儿子儿媳,两个小孩。儿子儿媳带一个小孩进城打工已有多年,祖父母带另外一个小孩留守在家。进城这部分会遇到什么问题呢?户口是绝不许迁进城里的,这是一种明白无误的歧视。并且还享受不到一些由户口派生的优惠待遇。如逢年过节按户口发给的优惠购物帣。由于户口不在此地,所以必须办理户口登记,领暂住证,交纳城市增容费,街道卫生费,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纷至遝来,凡是能沾上边的都向你开口要钱,哪一部门你也惹不起。由于是农民工,不能进入工会,农民工又多半知识水准低,缺乏法律常识,不懂得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这个空子被雇主部门占奸取巧,加以充分利用。压低工资,拖欠工资,无偿加班加点是常事。发生工伤事故后,雇主推诿医药费用更是屡见不鲜。即便有利了合同,但竣工后不结算工资,有拖延数年的,农民工也无计可施。随父母身边的的学龄儿童,读书难是普遍现象。没有户口,公立学校不收。或者虽然收取,但需交纳高额的费用。农民工聚集的地方,有大家集资办学的往往被当地教育当局取取缔。理由是不达标。去年北京市海淀区就发生过这类事件,儿童们被迫去公立学校叫高额费用。否则就失学在家,变成文盲。医药费用也是个难题。
至于留在原籍的那个半家庭会遇到哪些麻烦呢?本人“承包”的土地,有义务年年耕种,不准搁荒。想把地还回村委会,有的被接收回去,有的则拒收。在这种情况下,你或者无偿请别人接手耕作。或者是雇人耕种,这又是一笔开销。本人虽然外出多年了,但户口还在本乡本土。那么其他村民该交纳的各种规费,农民工也必须照样交纳,丝毫不得豁免。这就是说,所有村支书村长的工资,吃喝费用及各种明暗开销农民工也要分担一部分。
半个世纪以来,对农民所实行的固定户口制度,像枷锁一般禁锢农民的自由活动。即不符合于1966年通过的于1976生效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有扑于中国宪法的精神和人道主义原则。但是中共政权却始终牢牢把住不肯放弃。这是为什么呢?其暗藏的玄机是:户口制度是一条无形的铁链,一端被盯死在黄土地上,一端连接在农民工的腰里。什么时候中共政权觉得不需要你了,也就是说丧失掉利用价值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你踢回乡下。这就是整个问题的关键。
总之,中国的农民虽然现在可以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但农民仍然是他们的主体身份,工字祇沾了点边儿。农民工大多干的是城里人不爱干的粗笨活,肮脏活,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低。经过上述里里外外,七折八扣之后,所剩的钱也寥寥无几了。不过还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要娶媳妇难上难”的家乡稍微强一点。所以,大部分农民还是不惜忍痛割爱,离乡背井往珠三角,往长三角跑,去做农民工,去挣血汗钱。唉,可怜的中国农民,可怜的农民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中国是一个以农为本的古国,几千年以来,全国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农村里。从事耕耘养殖的人每年劳动所得,除去纳税之外,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在那时,农村里根本没有什么领导官员,靠着乡绅族长维持邻里秩序。农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然日子过得辛苦,却也自得其乐。这些善良淳朴的农民不是没有烦恼;天灾、干旱、洪涝、人祸贪官豪吏的剥削,常常弄得他们饔飧不继和妻离子散,实在活不下去时,祇得揭竿而起,聚众造反——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起家的。
农民是中共的恩人
8年抗日战争,使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农民遭受了极大的苦难。日本人执行的是以战养战和三光政策,在农村肆意烧毁抢掠。国民党是合法政府,当然要征粮征税。而共产党的衣食给养也必须取之于民。不过他们远比日本人和国民党高明,他们很会作群众工作。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深得民心。另外,他们不受任何法律和民俗的约束,世界上各国的法律都是保护私人财产的,唯有他们却可以用革命的名义在农村展开暴力土改,斗争地主富农,没收他们的耕地,将之分给贫下中农。我们知道,中国是个地少人多地国度,人均土地占有量极为有限,当时的所谓地主,大多是经过长期省吃俭用积攒一点钱购置10亩8亩土地而已,而所谓富农则是在农忙时雇个两个人帮工,根本没有或很少有千百相连的大财主。但中共不管这些,为了诱骗广大农民,他们把这些少数的地富家庭作为靶子尽情加以迫害,当时在山东苏北等“老区”,几乎所有的地富份子均被残忍杀害。有什么“望中央——吊在树枝上绞杀,倒栽葱”——头朝下活埋,“点天灯”——身上浇油烧死,等灭绝人性的酷刑广泛流行。地富家中的一切财物包括日用品都由大家瓜分。地富的亲属子女则净身出户,被撵到贫脊的角落里容身,然后把土地分给贫下中农,明确宣布,某块土地归谁所有,并发给土地所有证以示诚信。这些表演博得了所有农民的热烈拥护,尤其是极大地满足了时代务农的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欲,所以纷纷报名参军,捐献粮食,或踊跃投身支前活动。根据当时估计,在全国各个战场,参军的农民不下600万人,而后勤支援则至少在2000万人次以上,这就是解放军在内战中能全面取胜的主要原因,并且中共由此夺取了政权。所以说中国的农民对中国共产党而言,是有功的,而且是头功。说他们是中共的恩人,是中共的衣食父母,一点也不为过。
中共对农民的剥夺
可是,中共在取得政权后,是怎样对待他们的恩人和衣食父母的呢?请看下列事实:约在1952年,宣布全国土地一律归国有或集体所有。在农村组织了互助组、生产队,土地进行重新分配。这样全国的5亿农民忽然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共产党郑重承诺分给他们的土地所有权。由子耕农变成佃户,这种佃户是强制性的,当也得当,不当也得当。不许你推卸这份责任,公粮必须由你交,农业税必须由你出。
解放前,农村里没有什么领导干部。中共来了,立即成立党支部以及生产队,设书记和队长,执掌行政、财务大权,履行基层政府职能。但工资由农民负担。这些人大肆贪污挥霍,成了土皇帝,压在农民头上的大山。
约在1955年,宣布了农村的户口制度,规定农民们不准迁往城市,甚至不准迁往其他农村,婚嫁必须由村委会开具准迁证。
从解放后一直到现在农村的义务教育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在城市小学以及初中一律公办,由政府出全部经费。而广大农村的办学经费由村民自筹,而且祇有小学,教学品质也比较低。
同样的是:城里人的医疗费可以报销,职工70%,家属也报销50%.而农民看病完全由自家花钱。
每年成年的农民必须出义务工若干天,自带粮油行李,去外地参加水利或公路建设,这就是徭役——农奴的又一特征。而城市居民则没有。
从1958年起开始的三面红旗运动中,人民公社全面在农村中成立。各户农民的铁锅被拆下,砸碎,去大炼钢铁,家庭解体,改吃集体食堂。对此,毛泽东颇为欣赏,说有了共产主义的苗头。而实际上却很像饲养牲畜。给你吃什么、吃多少,全由干部决定。其结果是为干部多吃多占大开方便之门。农民们吃不饱肚子,挨饿,没力气干活,造成农田荒芜,粮食减产。由于各级干部层层加码虚报粮食增产,公粮不减反增,家家户户反而得买粮交公粮,造成全国大面积饥荒,共饿死3000万人以上。
在1960年后,中共为了保障城市供应,第一次大规模下放人口,将城市中的五类份子和犯人家属统统驱往农村,增加农村的负担。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共第二次从城市下放人口,这次主要是所谓闲散人口(妇孺)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反动的资产阶级家属等。情况凄惨,又增加了农村负担。
1968年到1969年,毛泽东在利用完红卫兵打倒刘少奇等政敌之后,将几百万桀驽不驯又无法安排的知识青年统统下放,给农村增加了第3次的负担。
为了将这些数量庞大的城市人口顺利下放,中共绞尽了脑汁,炮制了许多动听的口号。如“农村是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市吃闲饭,”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等。但实际上是为城市卸包袱。本来村里早已人口过剩,耕地不足,如今又一再平添许多外来的人,不会农活,却还得给他们盖房子,及供应粮菜,这该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农民的处境真是雪上加霜。中共一再以他们恩人的家园作为他们政治失误的垃圾场。这个垃圾场原来就是培植他们取得政权的温床。当他们大小头目一旦进入城市就翻脸不认人,恩将仇报,弃之后蔽 .对曾是他们衣食父母的农民施以各种苛政,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中共的这种本质,这种党性,就是毫无良心忘恩负义。
农民沦为二等公民
这种粗暴的违反人类发展自然规律的城乡二元化的政策长期推行的后果是严重的:一方面,使占全国人口80-90%的农民陷入极度的贫困之中,长期无法改善。农民事实上沦为农奴或二等公民。人格 矮化,人权被践踏。在就业,婚姻,医保供应等方面都受到歧视。特别是全国80-90%的儿童被剥夺了公平受教育的权利是中国智慧资源最大的损失和浪费。一个高唱“解放全人类”的社会主义政权,竟然强制性的把它的公民分成4个等级,并且把这种不平等的制度维持了半个世纪以上,今仍不想彻底改正,实在是莫大的罪恶。
另一方面,这种政策也并没有达到他们所没想到的保障城市有序建设和促进供应飞跃发展的目的。在6、70年代,差不多有整。20年,即一代人的时光,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都几乎是原地踏步不动,过着你穷我也穷的日子。当然经济的停滞还有其他的原因,如三面红旗,文化大革命,——这也是中共制造的灾难。但是无疑城乡被恶性割裂也是也一个原因。本来,在人类发展史上,农村应该是先于城市出现的。随着人口的增加与生产,生活的要求不断加大,需要有行政管理和物品交换的中心,于是城市开始出现。城市和农村,是人类社会两个相辅相成的有机体。城市规模逐步扩大,人手不足,农村人口流入。进城的人多了,工作岗位不足,有的人自会返回老家。一切都在自然渐进的过程中诞生,又经济活动的供需关系决定人口流动的方向。工业建设稳步拓展,农村进入城市细水长流,基本上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即或偶有突发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政府祇要做好规划,调整,调节的工作既可——世界上各国的城市大概都是遵循这个规律发展起来的把,也从未见什么城乡矛盾的现象。唯有中共别出心裁,搞出一套城乡二元化,造成了近年来农民如溃堤潮水涌入城市,而城市基础设施无法满足要求的尴尬局面。
农民大量进城务工,作各种固定或临时工,技术性或杂务的各种工作。大家习惯性的称为农民工。另外也有各类摊贩服务行业或个体经营的。是一桩适应经济发展规律,符合人口流动规律的好事。不幸的是,它被中共人为的阻断了30来年。一旦闸门开放,利国利民的效果马上凸现出来。
离乡背井的农民工
仿佛久旱逢甘露使农民同胞得以缓解贫困,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多少有利于缩小城乡的差距。更重要是降低了他们的自卑感,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恢复了同样是人的尊严。农民工的流入充分满足了基础建设和工业扩大生产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促进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和外贸事业的繁荣兴旺,在中国走向崛起的过程中,农民工是克尽职守,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有一份功劳和苦劳的。但是很遗憾,中共对他们的看法并无太大的改变。允许农民工进城,不过是因为目前工作的需要而已。但是决不可以解脱其农民的身分和作为农民对土地所负担的义务。在这里,为了说明问题,不妨举农村的一个6口之家为例。这一家祖孙三代:祖父母,儿子儿媳,两个小孩。儿子儿媳带一个小孩进城打工已有多年,祖父母带另外一个小孩留守在家。进城这部分会遇到什么问题呢?户口是绝不许迁进城里的,这是一种明白无误的歧视。并且还享受不到一些由户口派生的优惠待遇。如逢年过节按户口发给的优惠购物帣。由于户口不在此地,所以必须办理户口登记,领暂住证,交纳城市增容费,街道卫生费,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纷至遝来,凡是能沾上边的都向你开口要钱,哪一部门你也惹不起。由于是农民工,不能进入工会,农民工又多半知识水准低,缺乏法律常识,不懂得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这个空子被雇主部门占奸取巧,加以充分利用。压低工资,拖欠工资,无偿加班加点是常事。发生工伤事故后,雇主推诿医药费用更是屡见不鲜。即便有利了合同,但竣工后不结算工资,有拖延数年的,农民工也无计可施。随父母身边的的学龄儿童,读书难是普遍现象。没有户口,公立学校不收。或者虽然收取,但需交纳高额的费用。农民工聚集的地方,有大家集资办学的往往被当地教育当局取取缔。理由是不达标。去年北京市海淀区就发生过这类事件,儿童们被迫去公立学校叫高额费用。否则就失学在家,变成文盲。医药费用也是个难题。
至于留在原籍的那个半家庭会遇到哪些麻烦呢?本人“承包”的土地,有义务年年耕种,不准搁荒。想把地还回村委会,有的被接收回去,有的则拒收。在这种情况下,你或者无偿请别人接手耕作。或者是雇人耕种,这又是一笔开销。本人虽然外出多年了,但户口还在本乡本土。那么其他村民该交纳的各种规费,农民工也必须照样交纳,丝毫不得豁免。这就是说,所有村支书村长的工资,吃喝费用及各种明暗开销农民工也要分担一部分。
半个世纪以来,对农民所实行的固定户口制度,像枷锁一般禁锢农民的自由活动。即不符合于1966年通过的于1976生效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有扑于中国宪法的精神和人道主义原则。但是中共政权却始终牢牢把住不肯放弃。这是为什么呢?其暗藏的玄机是:户口制度是一条无形的铁链,一端被盯死在黄土地上,一端连接在农民工的腰里。什么时候中共政权觉得不需要你了,也就是说丧失掉利用价值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你踢回乡下。这就是整个问题的关键。
总之,中国的农民虽然现在可以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但农民仍然是他们的主体身份,工字祇沾了点边儿。农民工大多干的是城里人不爱干的粗笨活,肮脏活,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低。经过上述里里外外,七折八扣之后,所剩的钱也寥寥无几了。不过还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要娶媳妇难上难”的家乡稍微强一点。所以,大部分农民还是不惜忍痛割爱,离乡背井往珠三角,往长三角跑,去做农民工,去挣血汗钱。唉,可怜的中国农民,可怜的农民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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