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死囚情侣 要求刑前结婚

在鲁苏交界的山东省苍山县,一对鸳鸯大盗纠集十余名无业人员,流窜周围七县区,抢劫现金、计程车等价值27万余元,致两人死亡。他们在得知双双被判处极刑后,为讨一个合法夫妻的"名分",请求在被执行死刑前举行婚礼。这一请求难住当地的司法人员。

正义网报导,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5月至同年7月,被告人贯晓军、裴景彩等13人结伙抢劫,先后在苍山县、莒南县等七个县区作案12起,抢夺现金6400余元、汽车10辆、摩托车两辆及手机等物品一宗,得手现金及物品折款27万2993余元,抢劫中致两人死亡,两人轻微伤。去年1月,临沂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犯抢劫罪判处主犯贯、裴两人死刑。两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年初的一天上午,当驻所检察官与贯晓军谈话时,贯晓军突然向检察官提出一个令人意外的"要求"。

报导指出,贯晓军表示,自己对死刑二审改判的结果不抱任何希望,为了有一个夫妻名分,他请求有关部门批准他与一同羁押的裴景彩在被执行死刑前领取结婚登记证书,成为一对合法夫妻。

据称,裴景彩也向检察官表示同样的意见,愿意和男友成婚。

据报导,苍山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李树德说,一对作案期间曾经长期同居的已被判决死刑的犯人在被死刑覆核期间,要求结婚,其情况十分特殊,也十分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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