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位英雄早有先见之明。
我预计的后果不应该会比我想象的要严重许多,因为16号早十点左右,其中一个区工商局的给我来了一个电话。
喂,是黄xx吗?是,你都东西我们收到了,我问什么东西,
对方答;什么东西你心里清楚,我们的是零支出啊,
我;那就写零支出吧。
对方;那你是什么意思呢?要不你来一下我这局里看吧。
我;不了,书面就可以了,作为公民是有权知道这些情况的,
对方;你的身份我们要核实一下,
我;上面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可以去核实,对方;你来一下吧,要核实身份,
我;先生,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你告诉我你是哪个工商局的吧,
对方答;台江区工商局。
我;哦,那你们非要我过去,我说一下,我没有这个义务的,你们觉得15个工作日可以不答复不公开的那就不做处理。
对方;那我们核实一下。挂断。
以上电话来的有些突然,因为我的申请书上面是有身份证复印件的。
现在我觉得很有必要把我的动机告诉有公民意识的各位网友,政务公开是行政部门的一项和人民群众最直接的交流方式,但现今的公开,只是公开人民把他当成是一堆政绩的文字,并不能让我知道我想知道的。但这些都不是我所针对的,基本的知情权没了,那么其他是不是也应一概而论?作为民众,始终是要依靠行政部门来维护合法权益,但到了行政部门不作为的时候,民众该依靠谁?
因为我的申请政务公开动机和理由在简单不过,自2009年6月起,我向工商部门举报申诉案件达30多个,我是一个普通公民也是一个守法公民,在遭遇不良商家欺骗时,唯一的途径只能是相信行政部门的执法能力。举报申诉时我每次都重复这几句话;要求查处并书面答复查处结果,呵呵,但一件也没有得到。
既然得不到答复,无奈,只能换个姿势在来一次了,事情到现在,已经和我预期的结果差距很大。所以我不拒绝接受更大一些的差距。在次引用李宁先生的话;一切皆有可能,我特别能感受的到,在福州这个地方,用这句话非常和谐了......
(我理解的和谐含义为:很好,恰当,精彩,没有异议)因事件已经在我意料之外,正好闲着(等待事件非预期的发生我选择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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