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如此高傲的女人

这个年头,正赶上信息发达的好光景。迫于形势需要,人人都得学会推销自己,否则酒再好,藏在巷子里,也卖不出去。于是,会码字的开个博客卖字,会唱歌的找个地方施展歌喉,就连卖狗肉的都得挂个狗头,宣传自己的肉多么与众不同,才卖得出去。

但凡有点姿色的女人,都懂得宣传自己,趁着青春年少或者未有人老色衰时,把自己推销出去,找个好主,卖个好价。于是,大把的女人,把美容当作事业,把情场当作战场,把男人当作猎物。

如此折腾下来,许多女人几经沙场,竟也练就了一副火眼金睛,百发百中的本领。

唯独琴却例外。她从来不会与人争,跟人抢,她相信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抢也没用的与世无争的处世哲学,加上之前的那个男人,令她彻底倒了胃口。曾经的刻骨铭心,如今看来是如此俗不可耐,就连他的样子都几乎记不起来了,也许是她潜意识里刻意要把他忘记,因为这样一个曾经脚踏两只船的男人,已经触犯了她的心理底线,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把他从记忆里,彻底铲除,不留一点痕迹。

但是那段如今在她眼里显得极为庸俗的爱情,却让她对男人至今也提不起味口。她从来也不去人前应酬,招摇过市显然不是她的风格;她也从来不去炫耀她的资本,尽管她各方面都很出色。她喜欢做的就是呆在家中,为自己沏上一壶浓浓的咖啡,放一段自己喜欢听的音乐,然后静心看上一本喜欢看的书。这个过程在她看来,就像是做爱的前戏那样,优雅,细腻,有情调。

她要的那个人,是要能就着她的味道,喝下她这杯浓咖啡,然后再体会出她的味道。。。

当然,咋咋呼呼的男人不行,太粗鲁的男人不行,太多情的喜欢献媚的男人也不行,风流世故的男人更不在考虑当中。如此下来,能够入琴眼的男人还真的不多,尤其是她这种守株待兔的方式,主动送上门来的男人就更少了。

看着琴就这样,一天天颜色渐退,大家都在替她发愁,可是她却毫不着急地声明道:

"我宁愿高傲地发霉,也不要委屈地恋爱。"

这句话令我们这些"宁愿委屈地恋爱,也绝不高傲地发霉"的俗女子,相形见拙,自愧不如。

是啊,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可以做到像琴那样,永远活在高傲当中的,有时高傲也是需要资本和条件的,那就是你的心能坚持多久?是迫于世情,流于庸俗;还是维持个性,坚持本色,不随波逐流?我想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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