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崔哲浩邀女学生外出喝酒时,趁机在酒里下药,将女学生迷奸,一审法院认定其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崔不服提起上诉。记者7月6日获悉,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已经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7月6日《正义网》)
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授就更是灵魂中的灵魂,然而,在各大高校都盛行教授“潜规则”女学生的当下,这种美誉已经黯然失色。“潜规则” 尚需要你情我愿,而强奸却完全是一厢情愿的违背对方意志行为。层出不穷的教育界丑闻让人毛骨悚然,中国没有一所世界一流大学,这或许能给我们很多启发。
崔哲浩现年49岁,拥有中高音歌唱家、合唱指挥家等夺目的光环。案发之前的2008年9月,哈师大艺术学院声乐教育系开设了合唱指挥课。按照惯例,对合唱 指挥的专业课程,学校应安排两位老师授课,一位老师讲,另一位老师根据讲课内容进行即兴的钢琴伴奏,即“钢伴”。但因师资力量不够,刚进入大三的本案受害 人刘某在主讲老师崔哲浩的劝说下当了 “钢伴”。
据悉,在刘某担任“钢伴”半年后,2009年3月4日21时许,崔哲浩即以老师名义将其约到哈尔滨师范大学附近的“外屋地酒吧”饮酒。在饮酒过程中,崔哲 浩故意用已加入“三唑仑”(一种快速吸收的催眠药物,有显著的镇静、催眠作用)药物的酒水,将刘某灌醉,致其昏睡并呕吐。次日1时许,崔哲浩使用自己的汽 车将刘某拉到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滩洗浴401房间,趁其昏睡之机将其强奸。
看了上述作案过程,不由得让人感叹崔哲浩教授超越常人的策划能力。遗憾的是,笔者不擅长写小说,否则,以此为题材,肯定能写出一部惊心动魄、精彩纷呈的小 说来。崔哲浩为人师表,理当以道德高标准来约束自己,然而,色欲熏心的他却为了满足自己身体的欲望,不惜抛弃起码的道德规范,以下作的手段强奸自己的女学 生。如今,崔哲浩被判十年重刑,可谓是罪有应得。
法院一审宣判后,崔哲浩仍然死不认罪,以其没有实施强奸犯罪,不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为由提出上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诉讼程序合法,于是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崔哲浩为自己的兽行付 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媒体的报道下,应该能为其他有着相同倾向的教授敲响一记警钟。
崔哲浩在哈师大当副教授不是一年两年,估计在落网之前就已经“潜规则”过很多女学生,强奸过其她女学生也未可知。中国的高校远不止哈师大一所,教授 “潜规则”女学生和强奸女学生的案例绝不会只有单单这一起。早就听人说现在的教授“白天是教授,晚上是野兽”,诸如崔哲浩这样的教授如果真的不在少数,那 教授真的要叫兽了。
在社会风气每况愈下的今天,教师群体的素质也是不尽人意,贪财好色的教师比比皆是。当教师群体的素质低到还不如一个普通的农民和打工者的时候,这个国家的 教育还能有希望吗?感谢被崔哲浩教授强奸的这名女学生能鼓起勇气揭发崔哲浩的罪行,你的身体虽然被这个禽兽不如的教授所玷污,但你的心灵却依然高洁。正是 因为在此前有很多女学生被教授“潜规则”后选择了忍气吞声,所以才助长了崔哲浩这类人的好色勇气。崔哲浩强奸案尘埃落定了,但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还很多。
2010年7月6日
(2010/07/0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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