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案发当天,司徒华(左一)也出席了该节目。(香港电台资料图片)
2008年香港民间电台嘉宾非法广播案在高等法院开展上诉聆讯,法院预料需要两天时间审理。
星期四(7月21日)参与上诉的包括民主派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刘慧卿、李永达、李卓人与陈伟业,以及刚在今年年初去世的前议员司徒华。
2008年4月,司徒华等七人在九龙旺角步行街参与民间电台的无线电广播节目,被起诉非法广播罪,2009年12月被裁定有罪,每人罚款1000港元。
代表其中四人的民主党元老,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在法庭上抗辩说,作为嘉宾的被告人参与无线电广播,并无指定受众,质疑香港电讯管理局引用非法广播法律提出起诉并不合理。
民间电台台长,前港英时期立法局议员曾健成在开审前说,提出上诉的六人只是嘉宾,而且曾经出席其广播节目的亲北京人士并无遭到起诉,显然是政府“亲疏有别”的表现。
曾健成在一审时也是被告之一,但他没有参与上诉。
司徒华在一审判决时曾表示要提出上诉,并表明不会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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