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驾驶的无牌宝马及车中的“冲锋枪”
网上销售的M4SS仿真枪
几十发BB弹将易拉罐打碎(网络视频截图)
9月6日晚,在北京一小区门口,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及其友人驾驶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因口角殴打一对夫妻,此事经微博广为传播,成为全国关注的网络事件。在事发过程中,有人拍到其车内藏有一把"冲锋枪",后经北京市警方调查,得出的结论为塑料材质玩具枪。此结论一出,有网友表示"终于有一款型号的电动玩具不再被冠以巨大杀伤力的罪名",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通过网友贴出的枪型图片与事发现场记者拍到的"冲锋枪"照片对比,李天一宝马车上的枪械与美国制造的M4卡宾枪相似,有网友指出该枪应为型号为M4SS的电动仿真枪,稍加改装其威力即可杀人,并贴出网络购买的网址。登陆该名为"暴雨户外"的网站,记者看到其标明主要是出售各类防身、户外娱乐物品,而厂家为金弓的M4SS正在其网站中销售。
根据该网站介绍,这把型号为M4SS的仿真枪按1:1的比例放置,以电机驱动,总重量为5千克,枪长77-85厘米,如使用0.2克BB弹,其初速可达130米/秒左右,连发频率可达800-1000发/分钟。130米/秒的出膛速度,到底有多大的杀伤力,记者在网上找到一条网友测试此枪的视频,视频中一枪可以击穿一个易拉罐的两壁,在多发连续射击下,塑料子弹轻松将易拉罐击瘪,罐体呈蜂窝状。
根据公安部在2007年出台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记者使用其提供的枪弹弹丸枪口比动能公式,由BB弹质量及枪口初速度可计算出这款M4SS的仿真枪弹丸枪口比动能5.915焦/平方厘米,远超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中的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这一标准,甚至达到了《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认定为枪支的标准。
根据《刑法》第128条第1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所述,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在网络上,此类具备杀伤力的仿真枪也不是随处可见,枪支发烧友经常以“狗”代指此类枪械,交易也都使用一对一的网络聊天,让初入此行的人无从查起。通过对以往新闻资料的查询,记者发现在全国曾多次破获此类仿真枪支买卖的案件,也有不少枪支爱好者因为收藏仿真类枪支被拘役甚至判刑,如北京昌平法院于2010年2月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收藏了5只仿真枪的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由于军二代李公子的强势介入M4SS终于得到了正名:塑料玩具枪”,“怎么法律明令禁止的仿真枪到了这里就变玩具枪了?这种可以属于非法持有枪械。”“枪的问题没人研究了?据说不是真枪,但中国连仿真枪也属于严禁范畴啊!记者拍的照片至少证实那把枪不是超市里能买到的玩具枪。”对于北京市公安局确认该枪为塑料玩具枪的声明,网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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